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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延安大学关于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暂行规定


  十、保密和保管工作
  全国统一命制的试题及标准答案在开考前属国家绝密级材料。我校命制的试题和标准答案在开考前属机密级材料。试题及标准答案必须存放在机要保密室,按有关规定看管。在试题的命制、印刷、封装、移交、收发、保管等各环节,手续要严密、清楚、无误,要保证试题的绝对安全。具体规定按《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教考试[2004]2号)执行。
  十一、考试
  (一)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安排,硕士生入学考试一般在每年的1月份。
  (三)初试地点:
  参加全国硕士生统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区、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制定的考场应试。
  十二、评卷
  (一)所有由我校自命题的业务课试卷由各学院组织统一评阅。
  (二)具体要求:
  1、应选聘工作责任心强,业务水平较高,遵守纪律,身体健康,能胜任评卷工作,当年无亲属参加该科目考试的人员参加评卷。评卷人员要遵守“评卷规则”。
  2、评卷前,研究生处负责分科目清点好试卷,密封试卷封面的考生编号,另外编写密号。考生答卷在考生成绩公布前属秘密级材料。
  3、评卷工作在学院指定场所按规定的时间集中进行。评卷期间,要指定专人认真做好试卷收发、传递和保管工作。试卷评阅后要当天收回集中保管。
  4、业务课考试科目的评卷,一般以原命题小组为基础组成评卷小组,小组成员应由研究生导师或具有副教授职称(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担任,评卷小组应按命题时确定的答案和评分标准进行评阅。阅卷前各评卷小组必须组织阅卷人员讨论试题答案,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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