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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延安大学关于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暂行规定


  4、题意要清晰明确,文字准确简练,导语要明确,措辞要确切,以免引起考生的误解。命题要注意考务规则中的有关规定。必要的原始数据和资料,须在试题中提供。
  5、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各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均为150分。
  6、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试题的份量以能够使优秀考生全部答完并有一定的检查时间为宜。
  7、命题时应同时确定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每道题的分数须在试卷注明。
  8、试题必须按统一格式打印,要做到题卷分离,图表、公式等要规范、工整、清楚。
  9、命题人员要对试题认真核对,防止差错。试题的内容文字必须经命题组长亲自核对、审定并密封签字,交试题专管人员按机要文件妥善保管。试卷评分标准和参考答案应分别封装。
  10、命题人员不得保留试题副本,试题命好后立即销毁与试题有关的草稿纸(包括电子文本)等材料,以防止泄题。
  11、每位命题人员只能参加一门考试科目的命题。
  12、有亲属报考本单位研究生的人员,不得参加其亲属所报考专业各科试题的命题和审题工作。
  13、命题人员的姓名对外保密,命题人员不得参加任何有关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补习、辅导活动,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试题的内容和命题工作情况。
  (四)试题的印制、寄送
  l、试题由研究生处统一负责印刷。印刷时必须有两人以上在场方可进行工作。
  2、试题的分装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密封好以后,在规定时间内用机要通信寄送试题接收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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