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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2009年各院系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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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 2009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

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 根据《中山大学 2007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 研院 [2007]15 号文件 ) 的规定,为做好中山大学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 2009 年硕士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提高硕士生招收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 由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和相关二级学科、专业的负责人组成学院研究生招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的复试工作。

2. 由二级学科、专业成立以导师为主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 5 人,其中研究生导师一般不少于 3 名且办事公正的教师组成。

3. 复试过程中要安排专人作记录。记录要详尽,妥存备查。

二、复试名单的确定及要求

1. 免试生复试名单的确定,按照中山大学研究生院有关文件执行。

2. 全国统考、单独考试和联考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的确定与比例:
(1) 各学科复试基本分数线由学校统一划定。
(2) 初始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者,本院按二级学科、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专业招生人数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3) 复试采取差额的方式进行,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应为招收人数的 130% 左右。
(4) 合格生员不足时,可在相近学科、专业之间调剂生源,但调剂生源的初试成绩必须符合拟调入专业的复试基本要求。因今年上线人数多,我院今年不接收外校调剂生源。
 

三、复试时间、内容、方式及评分

1. 学院在学校规定的复试时间内提前 8 天通知考生有关事项,内容包括:复试时间、地点、复试办法,同时应通知考生带齐准考证、身份证和学历证书。

2. 复试重在考察考生的素质和综合能力。复试内容分为专业课笔试和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两部分。复试成绩满分为 250 分。
(1) 专业课笔试( 100 分)
专业课笔试科目名称要与 2009 年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公布的复试专业课一致,满分为 100 分,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 2 —— 3 小时。具体由各专业自行确定。专业课笔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与技能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同等学力的考生,在复试时必须加试所报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的考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时间为每科 3 小时,每科满分为 100 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考生未到达加试科目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专业课笔试及同等学力的考生的加试科目的命题、考试、阅卷、评分工作由本学院负责,其基本要求与研究生初试的专业科目的要求一致。
(2) 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 150 分)

① 面试内容

综合素质及能力 面试内容分为业务能力考核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及专业外语测试两部分, 面试满分为 150 分。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 ( 实验 ) 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外语应用能力、汉语写作水平等,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 ①综合素质考核满分为 100 分,其中知识结构占 50 分,科研能力占 50 分。②外语测试满分为 50 分,其中听力 15 分,口语 15 分,专业 20 分。专业外语测试可结合外语口试同时进行,也可结合专业课笔试进行,具体方案由各专业复试小组自行确定,同时考生还应回答面试教师的现场提问。
②面试时间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二十分钟。

③面试办法

1) 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要逐个进行面试。如果考生人数较多,面试可分组进行,各小组的评分标准要保持一致。

2) 面试一般采取由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由面试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面试老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面试情况要认真、详细记录。

3) 面试评分。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面试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面试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面试分数。

参加面试的教师数目不得少于 3 人,并根据本办法第一条第 3 项的规定安排专人作记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得少于 20 分钟。考生面试要单独进行,避免多个考生同场面试。
面试结束后,由面试教师根据考生的表现独立为考生当场打分,面试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
 

四、录取办法

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的考生不予录取:
(1) 复试成绩低于 150 分者;
(2) 不单独安排专业外语笔试,面试总分低于 90 分者;

(3) 单独安排专业外语笔试,综合素质考核低于 60 分者 ;

(4) 体检不合格。

(5) 政审不合格。

2. 各二级学科、专业按照考生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 各专业的国家计划内指标应按总分 ( 初始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 ) 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安排报考本专业的考生。调剂生原则上用计划外指标录取。特殊情况下 ( 指报考本专业的合格考生少于国家计划内指标 ) ,调剂生占用国家计划内指标时,由学院根据学生情况总体安排。

4. 学院应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中山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表》。对于建议不予录取的考生,必须明确写出建议不予录取的理由。

五、其它事项

1. 复试过程中有异议时,应由复试小组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投票表决,并做好记录上交学院研究生招收领导小组处理。

2. 学院研究生招收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3. 本办法未尽事项,以研究生院有关文件为准。

中山大学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

2009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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