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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2009年各院系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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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亚太研究院 2009 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 [2006]4 号)和《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制定本办法。

一、 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由院党政领导、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组成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系的复试工作。复试过程中安排专人做记录。记录人员由博士研究生、高年级硕士生、系工作人员或青年教师担任。

二、 复试办法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1 、免试生复试名单的确定,按照中山大学研究生院有关文件执行;

2 、全国统考、单独考试和联考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确定与比例:

( 1 )学科复试基本分数线由学校统一划定。

( 2 )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者,本系按二级学科、专业按总分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复试的考试名单。

( 3 )采取差额的方式进行,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应为招收人数的 120 %左右。

( 4 )合格人员不足时,可在相近学科、专业之间调剂生源,但调剂生源的初试成绩必须符合拟调入专业的复试基本要求,且全国统考科目相同。调剂生源原则上按先校内后校外进行; 申请从外校调剂的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教育部复试分数线和基本要求,同时达到我校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且一般只能从 211 高校的院校调剂。不接受外校同等学力及报考 “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 考生的调剂。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及评分

1 、复试时间、地点

亚太研究院复试时间为 2009 年 4 月 18 日上午 9 点,复试笔试地点,一教 203 ;复试面试地点马岗顶 317 栋。具体程序安排见亚太研究院网上通知。

2 、复试内容、方式及评分

复试以笔试和面试为主,复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力为主,复试成绩满分为 250 分。复试时按照招生专业和研究方向进行复试。

( 1 )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笔试科目名称与《中山大学研究生院 2009 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专业课一致,满分为 100 分,采取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一般为 2 至 3 小时。专业课笔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时间为每科三小时,各科满分为 100 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 2 )面试

①面试内容

面试满分为 150 分,其中外语使用能力占 50 分。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 ( 实验 ) 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外语应用能力、汉语写作水平等,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

②面试时间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二十分钟。

③ 面试办法

1 )每个复试小组由 5 名专业教师组成 , 其中硕士生导师至少 3 人。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面试。

2 )由面试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面试老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3 )面试评分。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面试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面试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面试分数。

三、复试成绩的使用

(一)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1 、复试 成绩低于 150 分者;

2 、面试总分低于 90 分者;

3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低于 60 分者。

中山大学亚太研究院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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