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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2009年各院系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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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 200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为了做好我院 2009 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根据《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的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组长,负责全院研究生录取事宜。

2 .各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 5 人,复试小组由以导师为主体的教学、科研人员组成,并设立组长一名,对复试的各个环节负责。

3 .各系各专业在复试前,应组织参与复试的教师熟悉复试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复试时,要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保证复试质量。

4 .各系各专业负责人要对本系本专业考生的复试录取结果负责,并对考生提出的质疑做出解释。

二、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与比例

1 .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者,由我院按专业从总分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本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2 .采取差额复试的方式。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具体比例由各系各专业根据本系本专业的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确定。

3 .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在同一学科门类的其他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考生中调剂生源,原则上全国统考科目要相同,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同时达到报考专业和拟调入专业的复试基本要求。

三、资格审查

我院按照招生简章的规定,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

四、复试时间、内容和评分标准

(一)复试时间: 2009 年 4 月 15 日至 17 日,各专业复试的具体时间见研究生院主页和管理学院主页上的通知。

(二)复试方式:以笔试和面试为主。

(三)复试内容和评分标准

复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复试成绩满分为 250 分,其中专业课成绩满分为 100 分、面试满分为 150 分。

1 、专业课笔试(满分 100 分)

专业课笔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 1 )考试科目和参考书目与硕士生招生目录公布的复试专业课一致。

( 2 )考试方式:闭卷考试。

( 3 )考试时间:一般为 2 至 3 小时,具体考试时间由各专业确定。

2 .面试(满分 150 分)

面试满分 150 分。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外语应用能力、汉语写作水平等,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

( 1 )面试时间:一般安排在二十分钟左右;

( 2 )如果参加复试考生人数较多,面试可采取分组进行,考生的分组采取随机分配的方式。

( 3 )面试方式:采取随机抽取考题形式或随机提问等方式进行当场面试。

( 4 )面试评分:由面试教师独立评分,面试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面试分数。

五、复试成绩的使用

1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并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及录取类别。

2 .有下列情形之一,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 1 )复试成绩低于 150 分者;

( 2 )不单独安排专业外语笔试,面试总分低于 90 分者;

( 3 )单独安排专业外语笔试,综合素质考核低于 60 分者;

( 4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低于 60 分者。

(注: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对本办法保留解释权。)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

2009 年3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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