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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海政法学院考研复试方案

       写在前面:随着2014年34所自主划线院校考研分数线及国家线的公布,2014年考研复试、调剂工作也陆续拉开序幕。为了帮助更多考生顺利通过复试,考研论坛特开启复试调剂答疑活动,解答2014年考生有关考研复试和调剂的问题,为2014年考生的考研之路守护到底。活动详情请点击:      
     
考研君喊你报名【复试+调剂答疑活动】
    
【复试+调剂答疑活动】第一批19所学校率先开始
     【复试+调剂答疑活动】第二批22所学校继续展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关于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为规范和加强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全面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做到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部根据当年国家公布的复试分数线及有关研究生招生政策,结合我校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实际情况,制定复试工作方案,确定复试条件,拟定复试名单,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后,依据本办法组织实施研究生复试工作。
       第二章复试工作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复试考核坚持全面、科学、客观、公正、择优的原则。复试不合格或未参加复试者,不得录取。
       第四条复试名单的确定采取差额制,原则上差额复试名单按我校当年招生计划数与取得复试资格考生数的1︰1.2或1︰1.4的比例自然生成。
       第五条复试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和回避制度。
       第六条复试工作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研究生部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参与复试过程。
       第七条复试考核实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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