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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南民族大学考研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3号)、《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以及湖北省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中南民族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以下简称“复试办法”)。
       各学院要认真总结2013年硕士生复试工作的经验教训,充分认识复试在研究生选拔中的重要性,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导师群体的学术权力和责任,不断提高导师群体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进一步完善2014年硕士生复试方案,规范复试工作程序,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院要制订区别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复试方案,采取有针对性的复试形式,重点考查考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一、基本要求
       1.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学校、学院二级管理体制。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研究生教学的院领导担任;各专业成立研究生复试小组,由专业指导组长牵头。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确定复试的基本要求、工作流程,各学院根据“复试办法”,制订本单位的复试、录取方案,使复试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不得单纯为完成招生计划或保护一志愿生源而降低复试要求。
       2.大力推进信息公开是今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中之重。学校的招生简章、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办法、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咨询及申诉渠道等都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对外公布,其中复试办法、拟录取名单和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通过“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布。各学院的复试方案通过本学院网站向考生公布,并在复试前将纸质文本张贴在学院公告信息栏内。
       3.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复试合格者,方可录取。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学生不再参加本次复试,其毕业体检结论适用于复试环节中对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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