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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南民族大学考研复试录取办法


       2.调剂工作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3.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必须通过调剂系统进行,否则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除外)。
       三、基本程序
       1.研究生院根据国家下达给我校的招生指标,向各学院分配2014年各专业招生指标。
       2.各学院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合格后,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各学院要逐一电话通知复试考生。研招办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调剂复试考生发送电子版复试通知。
       3.各学院按照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复试。复试包括笔试、面试及英语水平测试,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4.各学院的复试结果和拟录取名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正副组长共同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送交研招办。各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对复试结果负责。
       5.研招办依据教育部、湖北省招办和学校的规定,对各学院的复试结果和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研招办汇总各学院拟录取名单,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6.研招办对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向“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上报拟录取名单。
       7.湖北省招办对上报拟录取名单进行政策审核,审核无误后向教育部备案,研招办向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8.学校与定向研究生签订相关协议书,对非定向研究生组织调档并政审。各学院应对所有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的资格审核、时间、形式、内容及要求
       1.资格审核
       各学院复试时要对考生的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仔细核对准考证、身份证和学历证书(2014年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入学时交验本科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报考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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