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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南民族大学在职考研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六、录取与入学
  (一)录取工作
  由中南民族大学自行组织,录取指导分数线由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下达,中南民族大学在此基础上确定最终录取分数线,根据考生入学考试(含复试)成绩,择优录取。2015年初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录取名额
  50名。
  (三)入学
  2016年春季入学,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
  (四)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可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http://www.gd.scuec.edu.cn/yjs),并随时留意网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
  招生相关政策和招生简章均以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的最新版本为准,所有招生信息将在第一时间上网公布,敬请关注。
  七、培养
  (一)教学计划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新修订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要求,我校法学院针对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学生的特点,根据教学科研的特色和优势,制定了自己的教学培养计划。
  学员入学后,将开设包括法律英语、政治理论课、法律专业课等必修课和选修课在内的20多门课程,共50个学分,750个课时。学生应按照我校法律硕士培养计划的要求选课,并完成学位论文。
  (二)学习方式
  我校法律硕士的学习方式实行学分制,学生应在3年内修满规定的课程学分,并完成学位论文及答辩。为了保证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请各推荐单位在学员的学习时间上予以支持。
  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将在2年时间里组织集中学习4次,每次集中学习40天左右。学生修满规定的课程学分后,第3年即可在指导老师指导下进行学位论文写作,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论文,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硕士学位。
  (三)学习年限
  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学习年限为3年,含授课时间、论文写作和论文答辩时间。
  (四)住宿
  集中授课期间,我校可为学员安排宿舍,食宿费用自理。
  八、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所规定的课程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组织的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中南民族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九、学习费用
  学费为3万元。第一学年交纳1万元,第二学年交纳1万元。第三学年交纳1万元。
  十、招生咨询
  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430074联系电话:************
  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办公室
  电话:************,***********
  联系人:徐合平
  地址:中南民族大学2号教学楼309室
  邮编:430074
  网址:http://www.scuec.edu.cn/falvxi/

  附件1: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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