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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民族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4年中南民族大学共有79个学术型专业和15个专业学位领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热忱欢迎广大学子报考!

  一、报考条件
  考生报考时须按照国家规定并结合自身状况确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因不符合报考要求而导致不能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参加全国统考方式的学术型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6.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接受已修满规定学分、申请提前毕业的大学三年级学生报考。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专业学位研究生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推荐免试方式
  我校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生。推荐免试生是指获推荐免试资格并且经我校面试合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生包括我校和外校取得推荐学校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请留意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有关接受推荐免试研究生文件。
  (四)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的考生,除满足普通考生报考条件之外,还需符合该计划的报考要求。2014年我校“少数民族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每个专业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以录取少数民族考生为主,汉族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0%,详情届时请查阅“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招生说明。

  二、报名程序
  1.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交费照相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二者缺一不可。
  2.网上报名:按照教育部的统一安排操作(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公网)或http://yz.chsi.cn(教育网))。
  3.现场确认:出示身份证件和学历证件(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本人学生证;在职及其他人员持毕业证书原件),凭网上报名号到网报时选择的报名点交费照相,确认网上报名有效。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缺一不可,只进行网上报名而未现场确认者报名无效。
  4.准考证由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

  三、考试科目、参考书目
  1.考试科目和参考书目:见《中南民族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设置及参考书目》。
  2.我校自命题专业课考试科目的参考书,请自行到各地书店或者通过网上购买,我校没有出售,有疑问可直接向相关招生学院办公室咨询。

  四、学制
  1.学术型:学术型各专业学制均为3年。
  2.专业学位:法律硕士(非法学)学制为3年,其他专业学位学制一般为2年。
  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2013年5月发)文件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我校相关收费标准和奖学金制度正在制订中,待确定后另行发布。

  五、其他事项
  1.特别说明:2014年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网报时间、考试时间等,以教育部最终公布的为准。
  2.请务必养成通过网络获取信息的习惯和能力,随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部网站”信息,熟悉招生考试政策规定及注意事项,以免影响报考。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182号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67843396
  网址:http://www1.scuec.edu.cn/yjs/
  邮政编码:43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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