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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哈尔滨师范大学做好推荐免试硕士生的通知


  四、推荐免试名额
  2011年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总名额为60人,其中学术型推免生40人,专业学位推免生20人。其中学术型推免生和专业学位推免生分别推荐,统一复试,分别排名、录取60人。各学院拟推免选拔复试名额另行通知。
  五、推荐工作程序
  1、9月6日—10日各学院根据学校要求,做好宣传动员、组织报名等工作。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哈尔滨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及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
  2、9月13日—17日各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依据学校推免生工作实施方案,做好本学院各专业推免生的资格审查、材料审核、学习成绩排序及综合测评等初审工作,报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等职能部门,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所报材料是否符合推免条件以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审核。各学院汇总申请人的学习成绩及综合测评成绩,按专业确定综合考评总成绩排名,根据各专业的推荐限额确定推免生初选名单。
  3、9月20日各学院向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以下材料:①《哈尔滨师范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一式二份),②学生前三年或前四年成绩单,③大学生体育锻炼合格证书,④学生获得专业性、综合性项目奖励证明材料,⑤《推荐免试研究生候选人名单汇总表》。
  4、9月23日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上述相关材料报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参加复试人员名单,并按一定比例向外校推荐。同意推免到我校的学生须参加我校的复试。同意外推的学生须自己联系接受学校,除参加我校的复试外,还要参加外校的复试。
  5、由研究生学院将参加复试的学生名单(含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成绩)上网公示,同时要求各学院将本学院推荐办法、程序、推免生相关信息张贴于学院公告栏,接受全校师生监督。有问题可以举报到校纪委监察处(电话*************)。学校将对有争议的推免生进行复查,确实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其推免资格及推免复试成绩,同时追究相关学院负责人责任,并减少下一年度的推荐和推免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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