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华北理工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2017年华北理工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学校名称:华北理工大学(NorthChinaUniversityofScienceandTechnology)
学校代码:10081
主校区:河北省唐山市新华西道46号,************(fax)
建设路校区:河北省唐山市建设南路57号,************(fax)
新校区: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唐山湾生态城渤海大道21号,************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7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程管理外的我校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二、学制及学习方式
(一)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二)学制:
1、全日制:除医学门类各专业、法律(非法学)、医学生物信息学、生物分子组学、病原生物学专业学制为3年外,其余专业学制均为2.5年。
2、非全日制:学制为3-5年,具体修业年限按各专业培养方案执行。
三、学费及奖助体系
1、按照国家规定,我校自2014年起研究生全部实行收费政策。学费标准:全日制按冀价行费[2014]1号文件,博士生每生每年10000元;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生每生每年8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7000元;非全日制依据河北省最新学费标准或备案价格执行。
2、我校实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系列奖助政策。为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鼓励优秀生源报考我校,我校另设“优秀生源奖学金”和“基础学科助学金”。具体奖、助学金政策及标准按我校校字[2014]52号文件执行。
3、2017年我校基础学科为:数学(一类)、计算机应用技术(二类)、计算机技术(二类)、生物分子组学(一类)、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一类)、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二类)。
四、国家相关政策
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2、根据教育部及国家卫计委相关规定,从2015年起,所有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类硕士专业学位考生入学后必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规培),规培期间须取得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规培期满须取得规培合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和规培证书是取得相应类别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的前提,即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任务毕业时可获得相应类别硕士专业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和规培证书,以实现“四证合一”。因而,不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格的考生不具有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资格。对于已经获得规培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或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另据《河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对规培录取后无故不报到或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等情节严重者,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3、调剂录取阶段,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4、取得军队院校毕业证书的考生的资格审查,执行当年上级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军队院校毕业证书须得到国家认可并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报考注意事项
1、目前国家招生计划尚未下达,2017年招生专业目录中标出的“全日制或非全日制招生(含推免)人数”仅供参考。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2017年拟接收全日制推荐免试研究生计划数116人。“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10人。
2、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所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3、法律硕士(非法学)、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4、临床医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的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02”,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1”;中医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的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05”,中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7”。
5、定向本科生不得违反协议报考,否则后果自负。
6、学科综合中,除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和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为教育部命题外,其余包括西医综合(学术)、基础医学综合、护理综合、口腔综合、卫生综合、心理卫生综合、生物综合、药学综合、中医基础综合等均为我校命题。
7、翻译硕士第二、三、四单元考试科目由我校按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指委制定考试大纲命题。
8、凡报考我校设计学(专业代码:130500)专业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唐山市教育考试院”为现场报名点,先网上报名交费,后去现场报考点确认,考试时按准考证相关说明到唐山市教育考试院及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具体地点考试。凡未按上述要求进行网上报名,造成不能考试等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专业(领域)报考要求
(一)学术学位专业
1、口腔临床医学专业限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口腔医学类专业5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报考。
2、中医学学术型学科限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临床医学类专业毕业生报考。
3、心理卫生学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二)专业学位领域
1、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领域(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1”)限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临床医学类专业5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报考,其中:五年及以上学制临床医学本科毕业生可报考临床医学各领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麻醉学、精神医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眼视光医学(“眼视光学”仅限温州医科大学)、医学检验、妇幼保健医学专业的五年及以上学制本科毕业生只能报考临床医学类别下对应领域的专业学位研究生。
2、各中医专业学位领域(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7”)限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中医学、中西医结合类专业5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报考。
3、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领域限符合公共卫生类别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预防医学、妇幼保健医学专业5年制本科毕业生报考。
4、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领域(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1”)、各中医专业学位领域(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7”)、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领域(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3”)不接收专接本、成人教育、网络教育、自学考试等考生报考。
5、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类或中医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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