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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理工大学200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河北理工大学是1958年建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地处我国近代工业的发祥地——唐山市,是一所以工为主,涵盖理、经、管、文、法等6大学科门类的河北省政府确定重点建设的骨干大学之一。其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895年创建的“北洋西学学堂”,1959年天津大学矿冶工程系成建制并入。曾用名“唐山矿冶学院”、“唐山工学院”、“河北矿冶学院”、“唐山工程技术学院”、“河北理工学院”,2004年5月由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河北理工大学”。江泽民、朱镕基、温家宝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曾多次来学校视察,对我校发展寄予厚望。

  学校矿冶学科的前身系1895年成立的北洋西学学堂矿务学门,1935年开始招收我国首批硕士研究生。我国恢复学位制度后,经教育部批准从1985年开始在采矿工程、钢铁冶金、冶金化学分析三个学科正式招收硕士研究生;1993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获硕士学位授予权;2002年获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

  学校设18个教学单位,48个本科专业,18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4个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采矿工程、钢铁冶金、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为省级重点学科,钢铁冶金学科为河北省优秀硕士学位授权点。无机非金属材料实验室、现代冶金技术实验室、地震工程研究中心为省级重点实验室,另外有12个市级重点实验室和研究所。

  现有专任教师1114人,其中教授138人、副教授350人;硕士生导师165人,博士生导师9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116人,具有硕士学位教师421人;国家级、省级突出贡献专家、享受国务院津贴专家、河北省跨(新)世纪人才共46人。学校还聘请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的殷瑞钰、李圭白、周锡元、孙玉、陆钟武、闻邦椿、艾兴等院士为特聘教授或兼职教授,定期到校讲学、指导研究生、进行科研学术活动。建校以来共为社会培养硕士研究生、本专科毕业生等各级各类人才近6万名;目前在校各类学生总数已达到25000余人。

  建校以来共承担国家科技攻关、国家86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河北省科技攻关、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等省部级以上项目700余项。获得各级各类科技奖励200余项,其中“钢的水平连铸”、“贫红铁矿选矿技术”等3项研究成果获国家科技进步奖。近5年来共承担国家级项目56项,包括863计划项目1项(子课题4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9项、国务院各部委项目36项;承担省部级项目137项,厅局级项目266项;承担横向项目523项。科研经费总额近2亿元。发表学术论文5165篇,被SCI、EI、ISTP收录305篇;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48项,体现出强劲的学术研究实力。

  河北理工大学积极开展国际间交流与合作,学校与英国政府海外开发署合作建立“中英合作河北理工大学区域性大学英语培训中心”,并先后与德国亚琛大学、巴西奥雷普雷托大学、英国利兹大学、林肯大学、日本北海道大学以及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等有关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互聘导师、互派留学生,目前合作承担科研项目12项。

  热忱欢迎广大考生积极报考河北理工大学!

  报考须知:

  2006年我校共有18个学科专业计划招收国家计划内定向、非定向和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总招生规模为165名。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培者可适当放宽);

  3、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

  4、学历规定:

  ⑴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⑵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或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报考注意事项:

  1、同等学力考生同等条件下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过科研成果者优先录取;

  2、同等学力考生只能报考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或国家计划外自筹经费研究生;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所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4、简章中标出的“招生人数”为该专业的招生规模,目前国家招生计划尚未下达,此“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5、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名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报名办法:

  200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采集图像并确认报名信息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05年10月10日8:00-10月31日23:00,现场采集图像并确认报名信息时间为11月10-14日(上述时间仅供参考,如有调整以当年国家教育部正式公布的时间为准)。

  四根据教育部规定要求,全国统考数学内容包括:

  数学(一):

  1、高等数学(函数、极限、连续、一元函数的微分学、一元函数的积分学、向量代数与空间解

  析几何、多元函数的微分学、多元函数的积分学、无穷级数、常微分方程);

  2、线性代数;

  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初步。

  数学(二):

  1、高等数学(函数、极限、连续、一元函数的微分学、一元函数的积分学、常微分方程);

  2、线性代数初步。

  数学(三):

  1、高等数学(函数、极限、连续、一元函数的微分学、一元函数的积分学、多元函数的微积

  分、无穷级数、常微分方程、一阶差分方程);

  2、线性代数;

  3、概率论。

  数学(四):

  1、高等数学(函数、极限、连续、一元函数的微分学、一元函数的积分学、多元函数的微积

  分、一阶差分方程);

  2、线性代数;

  3、概率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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