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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理工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校名称: 河北理工大学 单位代码: 10081   地 址: 唐山市新华西道46号
  电 话: ************   邮政编码: 063009  联 系 人: 杨绍志 张淑卿

学校简介:

  河北理工大学是河北省政府重点建设的骨干大学,坐落在华北重工业基地——河北省唐山市,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经、管、文、法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百年传承,底蕴深厚。学校组建于1958年,系由唐山铁道学院部分科系的教师和翌年成建制转入的天津大学矿冶系组建而成,天津大学矿冶系前身为1895年创办的北洋西学学堂四大学门之一的矿务学学门,迄今已有114年的办学历史。曾使用唐山矿冶学院、河北矿冶学院、唐山工程技术学院、河北理工学院等校名,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河北理工大学。著名桥梁专家茅以升先生生前曾担任名誉院长。郭沫若先生曾为学校题写校名。胡锦涛、江泽民、温家宝、朱 基、贾庆林、李长春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许多驻华使节、国内外知名人士曾来校考察。
  我校从1985年开始在采矿工程、钢铁冶金、冶金化学分析三个学科正式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1993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获硕士学位授予权;2002年获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1998年开始与东北大学、北京科技大学、燕山大学、中科院地球物理研究所等单位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58个一批、二批本科招生专业, 28个二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其中冶金工程、矿业工程从2009年起改为按一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招生),8个工程硕士在职专业学位授权领域(该8领域从2009年起也可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学校拥有采矿工程、冶金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钢铁冶金、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材料加工工程、采矿工程、产业经济学5个河北省重点学科和重点发展学科,物理、化学、电工电子、测绘、无机非金属材料5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有河北省现代冶金技术实验室、河北省无机非金属材料实验室、河北省地震工程研究中心、河北省矿业开发与安全技术实验室4个河北省重点实验室,河北省现代冶金技术实验室为河北省、教育部共建重点实验室。中科院唐山科学发展研究院、唐山市城乡一体化发展研究中心、唐山市院士工作站以及10个唐山市重点实验室设在我校。与开滦集团、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冀东水泥集团、唐山陶瓷集团、河北津西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新龙科技集团、旭阳煤化工集团等企业共建了12个技术开发研究中心。
  学校设有研究生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交通与测绘学院、冶金与能源学院、机械工程学院、计算机与自动控制学院、信息学院、化工与生物技术学院、材料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理学院、人文法律学院、艺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轻工学院、体育部等18个教学单位。现有专任教师806人,其中教授167人,副教授238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165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的74.4%,燕赵学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和省级突出贡献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河北省跨(新)世纪优秀人才48人,博士生导师6人,双聘院士10人。建校以来共为社会培养硕士研究生、本专科毕业生等各级各类人才近10万名。
  近年来,共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国家863计划、国家973计划、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省部级科研项目等各级各类课题千余项。近300项成果达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其中百余项获国家和省部级奖励。获职务专利授权128项,出版著作20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4500余篇,被SCI、EI、ISTP收录近400篇,体现出强劲的学术研究实力。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学渠道不断拓展,合作领域不断扩大。与英国政府合作建立“中英合作河北理工大学英语培训中心”。先后与美国麻省州立大学、英国利兹大学和林肯大学、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和南澳大学、俄罗斯国立太平洋大学、日本东北大学和北海道大学、韩国建国大学等10个国家的20所大学建立了合作关系,在学生联合培养、留学生互派、教师互访、科研协作、学术交流等方面开展了实质性合作。
  全校师生正秉承“勤奋求实”的校训和“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理工精神,团结奋进,继往开来,百年老校正在快速发展。2009年,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已通过立项评审,学校将继续实施“特色立校、人才兴校、质量强校”的发展战略,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一所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

  热忱欢迎广大考生积极报考河北理工大学!


2010年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报考须知:

  一、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 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报考注意事项:
  1、同等学力考生同等条件下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过科研成果者优先录取;
  2、同等学力考生只能报考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或国家计划外自筹经费研究生。国家计划外自筹经费研究生收取学费;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所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4、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系指纳入国家成人高校招生计划并于2010年3月底前或7月前拿到成人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的学生;
  5、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不得以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在2009年11月份网上报名确认工作结束前不能取得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不得以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本人有专科毕业证书且到2010年9月1日前满两年以上的,可参照国家有关同等学力的报考条件报考;
  6、简章中标出的“招生人数”为该专业的招生规模,目前国家招生计划尚未下达,此“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7、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必须如实提交报名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9、凡报考我校设计艺术学专业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唐山市招生办公室”为现场报名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该报名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并交纳报名费,考试时按准考证相关说明到唐山市招生办公室及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具体地点考试。凡未按上述要求进行网上报名,造成不能考试等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在报考我校按一级学科招生的冶金工程、矿业工程专业时必须选择研究方向;
  11、2010年录取及调剂政策以教育部当年有关文件为准。

  三、报名办法:201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网报编号及国家要求的其它证件材料到自己选定的报考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并交纳报名费。
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时间以国家教育部正式公布的为准。

  四、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科目实行联合命题,命题工作由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工科委员会在教育部考试中心指导下组织实施,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的考试内容包括:数据结构、计算机组成原理、操作系统和计算机网络,重点考查考生掌握相关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内容及试卷结构由国家在考试大纲中确定。

  五、全国统考数学内容包括(下述内容仅供参考,2010年大纲以国家当年公布的正式考研大纲为准,请考生注意。):
  数学(一):
  1、高等数学(函数、极限、连续、一元函数微分学、一元函数积分学、向量代数和空间解析几何、多元函数微分学、多元函数积分学、无穷级数、常微分方程等);
  2、线性代数;
  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数学(二):
  1、高等数学(函数、极限、连续、一元函数微分学、一元函数积分学、多元函数微积分学、常微分方程等);
  2、线性代数。
  数学(三):
  1、微积分(函数、极限、连续、一元函数微分学、一元函数积分学、多元函数微积分学、无穷级数、常微分方程与差分方程等);
  2、线性代数;
  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2010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要,调整优化研究生教育类型结构,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教育培养体系,推动硕士研究生教育从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的模式向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模式转变,根据教学司〔2009〕2号《关于做好2009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决定从2009年起在机械工程、材料工程、冶金工程、控制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化学工程、矿业工程、安全工程8个专业领域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报名条件:
具体报名条件及要求以教育部当年招生文件为准。

  二、培养方式: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与学术型研究生属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按国家教研[2009]1号《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进行全日制培养,学习期满并达到所在专业毕业和学位要求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将获得毕业证书和专业学位证书。

  三、学习年限:2.5年。

  四、学费标准:与全日制学术型国家计划外自筹经费研究生相同。

  五、报名办法及报名时间:与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报名办法及报名时间相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绍志  张淑卿

  七、复试录取:研招办根据考生调剂志愿,制定相关政策,提出初步复试名单、组织考生参加体检、复试并将拟录取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考生必须与我校签订自筹经费招生协议。

  八、本招生简章内容如有与国家或省相关文件精神不符的,按国家及省相关文件执行。

                     河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9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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