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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京联合大学教育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七、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复试办法和程序将在我校研招网上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2015年4月底前完成,请各考生届时关注。
  2.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3.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我校按照考生所报考的一级学科或专业进行复试录取。我校各专业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将根据生源情况确定。
  八、调剂
  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究生部网站”要求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九、体检
  考生复试时应按招生单位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十、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招收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实行协议制。我校将在考生录取前,与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之间分别签订协议。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十一、学习方式及年限
  学习方式分全日制,基本学制为2年。
  十二、其他说明
  (一)招生规模:2015年我校拟招收教育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为20人;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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