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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14年接收外校推免研究生的相关规定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共产党,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申请推免直接攻读博士学位或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生,必须已取得本科就读学校给予的学术型推免生资格;
3.申请推免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学生,本科所在学校若为研究生院高校,一般要求成绩排名在前10%;本科所在学校若为211学校(不含研究生院高校),一般要求成绩排名在前5%。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生,本科所在学校若为研究生院高校,一般要求本科前三学年成绩在学院本专业年级排名前25%;本科所在学校若为211高校(不含研究生院高校),一般要求本科前三学年成绩在学院本专业年级排名前10%。
  对于特别优秀和具有发展潜力的学生,该要求可以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申请者需提供的材料
  1. 完整、真实填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2014年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一)一式两份;
  2. 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本人自述(限1000字以内)一份;
  3. 提交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一份;
  4. 若有本人具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科技成果,请提交复印件一份;
  5. 若有本人在学期间学科竞赛、科技活动或其它获奖的证明,请提交复印件一份;
  6. 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件1份,正反面需复印在A4纸的同一页面上;
  7. 提交由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格检查表(样式见附件二)。
   
  三、申请办法
  1.申请者请到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b.buaa.edu.cn/查阅相关说明及要求,下载申请表(见附件一),按照学校及申请学院要求的时间节点将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寄(或送)达所申请学院的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2.经申请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对申请人各项材料(含体格检查表)综合评审后,通知学生并组织复试,学生需交纳复试费100元/人。
  3.学院同意接收者,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凭已有学院盖章签字后的申请表(见附件一),在填写完整的拟录取通知书上盖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章。
  4.学生凭盖有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章的拟录取通知书,按照拟录取通知书上的要求,履行相关手续。请学生注意复印并留存一份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备查;
  5.被我校拟录取的推荐免试考生需在次年的三月份与报考学院联系,确认资格审查、领取协议、政审、录取等相关事宜。
   
  四、说明
  1.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2. 录取当年9月份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则取消入学资格;
  3. 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供的各项材料不真实,或学生最终未能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免名额,即刻取消申请人免试录取资格;
  4.已获得我校发放的“拟接收证明”学生,也必须要提交“二、申请者需提供的材料”中的各项材料,具体流程见相关学院制定的要求;
  5.请恕所有资料概不退还。
 

  相关专题: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汇总 | 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推荐免试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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