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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航化学与环境学院2011年推免生说明及办法

  一、学院概况:
  化学与环境学院由原隶属于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的应用化学系、环境工程系和化学教学与实验中心组建而成。学院下设两个系和三个中心:化学与化学工程系、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基础化学教学实验中心、仿生智能科学与技术研究中心、环境与化学工程研究中心。学院拥有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员工共62人,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33人,博士生导师8人。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长江学者讲座教授1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入选者4人、北航蓝天学者3人、蓝天新星10人。
  本学院旨在培养化学、化工和环境科学领域从事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开发应用以及管理等工作的高级技术人才。现设有应用化学与环境工程本科专业、化学一级学科和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硕士点,微纳米技术博士点。每年招收本科生50余名,硕士生60名(包括硕博连读),博士生10余名,以及留学生3-5名,在校全日制学生共计364名。
  学院充分体现化学与环境学科的交叉融合,旨在建立具有航空航天特色的化学与环境学科。学院积极引进海内外相应学科的杰出科研人才,使之成为学科发展的生力军。江雷院士作为国内著名纳米科学家,在世界上首次提出“二元协同纳米界面材料”的新概念,在仿生超双疏、超双亲及智能超疏水/超亲水可逆开关纳米界面科学的基础理论研究方面取得重要成果,是国际公认的仿生、纳米界面材料领域的学术带头人。此外,在功能纳米材料、先进能源材料、环境材料、微环境空气质量控制、生物燃料电池、无机膜复合材料、重金属污染解析和烟气污染物联合脱除等方面逐渐形成自身特色。近年来,共主持和承担各类科研课题150余项,其中包括国家973课题、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课题、国家863课题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等多项国家级课题。
  化学与环境学院的发展,将会进一步提升北航基础科研实力,扩大学科覆盖面,促进学科交叉融合,更好的为航空航天事业及北航学科快速发展服务。本学院将力争在短时间内建立一支国内一流的师资队伍与人才梯队,在教学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招生对象:“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三个一级学科2007级获得保送资格的外校本科生. 从2010年9月9日起可接收来函、来电咨询申请。
  三、面试时间:面试工作将于2010年9月下旬开始,经面试通过并符合国家录取规定的同学,需在规定时间提供免试资格材料,方可拟录取。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相关信息: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yzb.buaa.edu.cn/
  北航化学与环境学院网页:http://sce.buaa.edu.cn/
  联系人:李琳老师
  联系电话:************;
  E-mail:lilin-mail@buaa.edu.cn
  通讯地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化学与环境学院,新主楼D121室
  五、申请条件:
  1. 热爱祖国,热爱共产党,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 学科竞赛、科技活动获奖者或在其中表现突出者优先。
  4.研究生院高校前三学年综合成绩原则上在院系年级排名前25%,211高校前三学年综合成绩原则上在院系年级排名前10% 。
  六、申请者需提供的材料:
  1.完整、真实填写附录《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0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件一份,纸型为A4纸,身份证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3. 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本人自述(限1000字以内)一份;
  4. 提交加盖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一份;
  5. (如果有)提交本人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科技成果的复印件一份(双面复印);
  6. (如果有)提交在学期间学科竞赛、科技活动或其它获奖的证明一份;
  七、申请办法
  1. 申请者将全部申请材料按第二条顺序(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一份申请表做首页,另一份申请表单独散放)寄(或送)达我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新主楼D121 (邮寄地址),给李琳老师;
  2. 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材料综合评审后,组织复试,院系同意接收者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给免试硕士研究生拟录取通知书;
  3. 拟录取的免试硕士生须在全国规定的统考报名时间内(网报时间10月10日—10月30日,现场确认时间11月10日—11月14日),履行正式报名手续,并在母校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报名表最迟请于11月20日前寄送北航研招办。没有寄送《推免生登记表》的申请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4. 拟录取的免试硕士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政审不合格,将取消录取资格;
  5. 拟录取的免试硕士生体检不合格将取消录取资格,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6. 如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即取消申请人免试录取资格;
  7. 请恕所有资料概不退还。
  8. 申请材料邮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化学与环境学院,新主楼D121
  邮政编码:100191
  联系人:李琳 老师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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