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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郑州大学化工与能源学院考研复试细则


       3、综合排序办法:
       根据学院招生指标,全日制科学学位按照4个一级学科、1个二级学科(发酵工程),全日制专业学位按2个工程领域分为7块,分别在各块中按第0-3方阵,分方阵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降序排列。
       (1)在各块中,分别以第一学历为“985”高校(不含二本或二级学院学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再第一类调剂考生,按综合成绩排序作为零方阵;
       (2)推荐我院的免试生,按综合成绩排序作为第一方阵;
       (3)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全日制科学学位且不属于第二类调剂的考生,可按我院全日制科学学位类型参加复试。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全日制专业学位,且达到参加我院复试入学考试控制分数线参加复试,综合成绩排序作为第二方阵;
       (4)前述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全日制科学学位的第二方阵,但位于录取指标额度外的考生,本人自愿要求转换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类型,且办理书面手续后,可与第二类调剂考生一起,按综合成绩排序作为第三方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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