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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郑州大学化工与能源学院考研复试细则


       (6)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1份
       (7)郑州大学2014年攻读硕士学位考生选择导师情况表
       将上述材料装入文件袋中,封面用A4纸打印,按上、下序写明:准考证号码;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复试专业;材料清单;本人签名。
       2.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
       对考生的二代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和我校招生简章相关规定条件的考生不予复试。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与学信网上学籍学历信息不匹配的考生,复试时必须提交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提交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校生证明,同时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籍在线验证,并于复试时交至学院,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3.对于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出具正式接收调剂函,调取调剂考生考试档案。2014年5月5日前考生试卷档案未到达我校的,不能将考生列入录取名单。
       4.关于保留入学资格问题
       2014年被录取的考生,无论是应届本科毕业生还是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提出保留入学资格1至2年后再入校学习的申请。对于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拟录取考生,需提交保留入学资格的书面申请。
       复学的2013年保留资格生不再参加2014年的复试及体检,但必须列入2014年复试综合排序表上报。2014年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复试,但要参加当年体检。
       5.复试时关于录取类别的选择
       2014年教育部规定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由考生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录取类别确定后,不予更改)。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并提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定向就业协议;非定向就业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必须转入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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