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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郑州大学化工与能源学院考研复试细则


       (5)轻工技术与工程一级学科:
       加试科目:微生物学生物工艺学
       考试时间:2014年3月31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地点:报到后另行通知
       五、复试成绩和综合成绩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复试成绩=业务课笔试成绩×30%+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20%+实践(实验)能力考核×25%+面试成绩×25%
       2、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分数×50%)+复试成绩(×50%)。
       3、笔试、面试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列入综合排序表。
       六、复试排序及公示
       1、推荐免试生已经确定全日制科学学位或专业学位招生类别,不得变更。参加入学考试考生在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时已经选定攻读“全日制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种学位类型。根据今年我院各学科(工程领域)名额分配情况,允许部分符合调剂条件,报名时选定攻读“全日制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化学工程与技术(代码0817)或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代码0807)一级学科考生(不含推免生),调剂到“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相应的化学工程领域(代码085216)或动力工程领域(代码085206),进行复试录取工作,录取后一般不再从“全日制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系列与“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系列互相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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