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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扬州大学考研复试安排


       七、信息公开
       为充分体现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各学院应将本复试办法、分专业招生计划、复试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复试成绩、综合成绩和咨询电话等信息在全院范围内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要严格复试录取程序,规范复试过程,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学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同时,所有录取信息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简称“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并公开。未经“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新生学籍注册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信息为准。
       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应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请各学院按照上述要求和复试录取工作进程(见附件10),组织开展好我校201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2014年硕士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请从附件下载)
       [附件下载]


       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1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文件规定与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201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安排和复试录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201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综合考虑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上线生源、接收推荐免试生数、接收农村教育硕士生数及培养条件等情况,确定我校201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各学院招生计划(见附件1),招生计划中包含推荐免试生(含研究生支教团、农村教育硕士生),其中,学术型、专业学位型招生计划不得相互挪用。各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学院总规模确定所属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招生人数。
       学校将对各学院的招生计划数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各学院上报实际复试(含调剂)人数与录取进展情况,对学院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二、复试工作
       (一)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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