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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扬州大学考研复试安排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⑦原则上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调剂。
       2、调剂程序
       ①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②学院登录调剂系统选择符合条件的考生,调剂名单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学院及时登录调剂系统向拟复试考生发调剂复试通知;
       ③考生参加复试,学院上报拟录取名单;
       ④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将拟录取的调剂生设置待录取标志;
       ⑤考生根据学院通知,登录调剂系统接受待录取;
       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对信息确认的调剂录取考生发调档函。
       四、加分政策
       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4月3日前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服务证、聘用合同、聘期考核证明等),并加盖聘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逾期视为放弃处理。
       五、综合成绩
       1、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其他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考生的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方式为: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60%+复试成绩÷3×40%;
       2、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考生的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方式为: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60%+复试成绩÷3×40%。
       六、录取工作
       按复试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分类,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备选名单,并排定名次(见附件6),按一志愿考生、调剂生顺序分类排列。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简称“非定向”)、定向就业(简称“定向”)。
       人事档案不能调至我校的拟录取考生,一律按定向就业类别确定,其他考生按非定向就业类别确定。
       各学院应认真填写《扬州大学201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由分管院领导审查、签署是否录取的意见,并加盖公章,于4月12日前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公示;对拟不录取者,各学院须在4月15日前将结果告知考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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