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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云南师范大学考研复试及调剂信息

       (三)招生处代表学校与学院签订《云南师范大学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责任协议书》,学院与涉密工作人员签订《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保密责任书》,确保责任到人,责任到岗。

       二、录取工作的原则

       (一)坚持以培养单位(学院)为主,相关职能部门为辅的原则,充分发挥导师组在人才选拔中的主体作用。

       (二)坚持人才选拔的科学性和有效性。采用综合性、多样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积极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使拔尖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

       (三)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外语听说能力、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五)坚持差额复试,强化复试考核。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一志愿上线生源充足的专业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的比例。加强对考生相关科目的考查,改进评价的方式方法,坚决避免复试走过场。

       (六)坚持客观评价。复试成绩进行量化考核,每个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按高低顺序排列。

       (七)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八)坚持“以严制招”,严肃查出违规行为。对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作弊团伙中如有涉及教育系统公职人员的,一律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者,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复试的方式、内容及要求

       (一)专业笔试

       1.专业笔试的内容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笔试一门专业基础课,笔试科目以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科目为准。主要考查考生所掌握的专业知识结构、思维与反映能力等,此专业基础课的考试一般为综合科目。

       (2)对同等学力考生、跨学科报考的考生、调剂的考生、破格复试的考生还要另外再加试一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其中,根据教育部和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文件的要求除报考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可以不加试外,其他专业类别的同等学力考生(含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严格加试,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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