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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湘潭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办法


  六、资格复审及录取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将对获得初录资格的免试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正式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3.取得初录资格后,本科必修、选修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初录资格至资格复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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