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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武汉大学HOPE护理学院考研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安排

  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及我单位实际,为做好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晓莉
  成员:MarciaPetrini,范湘鸿,朱小平
  复试小组成员由对本专业知识熟悉且办事公正、无亲属报考本专业的教师(具有副教授或同等卫生技术以上职称)组成,另安排记录员1名现场记录,协助组长工作。复试小组具体完成英语听力口语测试、综合面试的测试、评分、评语工作;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给出评语及分数,汇总后计算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复试小组组长在复试记录表上提出:同意录取,建议调剂相关专业和不同意录取等意见并签名。

  二、指标分配、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学科或专业代码及名称

复试分数线

 

总招生数

推免接收 数

上线数

(含夏令营)

政治

外语

业务课1

业务课2

总分

备注

101100学术学位

60

60

190

 

330

 

7

5

12

在职研究生班

(西安班)

国家线

国家线

国家线

 

国家线

 

15

 

 

合计

---

---

---

---

---

 

22

---

---

  另接收少量调剂生,综合复试比例约120%

  三、夏令营优秀营员政策

  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调剂政策

  1.调剂基本原则和要求: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剂分类
  2.1全日制学术学位调剂:接收调剂生源到我院全日制护理学术学位。校内外调剂生源的毕业和报考单位须均为高水平高校且初试成绩上国家及我院自主划定的复试分数线。须以书面报告形式写出理由,经我院和调出单位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审批。凡需要调剂的考生,须经我院复试小组进行复试。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初录。
  2.2研究生班调剂:接收报考我院、武汉大学校内其他单位、以及校外的调剂生源。调剂生源须符合《武汉大学2015年护理硕士研究生班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达到我院自主划定的研究生班复试分数线(不低于国家线)。校外调剂生源的毕业和报考单位须均为高水平高校。凡需要调剂的考生须以书面报告形式写出理由,经我院和调出单位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审批。凡需要调剂的考生,须经我院复试小组进行复试。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初录。

  五、复试要求

  1.具体安排
  时间:2016年3月29日进行复试,3月28同等学力加试(在职研究班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武汉大学HOPE护理学院1楼康复会议室。
  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资格审查
  时间:2016年3月28日(如有变动,另行电话通知)
  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东湖路115号武汉大学HOPE护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和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
  3.复试内容和形式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英语听力口语测试、综合面试和技能考核。综合面试采取口试为主的方式,重点考察学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专业能力等方面。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内容侧重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实践经验的考查。
  专业课笔试:护理研究,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
  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大专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应参加加试,加试形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为护理理论和专业英语,每门科目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加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英语口语测试:考虑到护理学院外籍教授较多,将重点考查学生的对英语的理解及口语表达能力,考试时间5-10分钟,满分100分。
  综合面试:主要考查学生的临床思维能力、心理素质能力、培养潜力及创新能力等,考试时间10-15分钟,满分100分。由复试小组记录员详细记录综合面试经过,并要求复试小组给出详细评语并评分。
  技能考核:主要考核护理学基础的核心技能,考试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
  4.成绩核算(百分制、及格线、核算公式,等)
  专业课成绩占30%,英语听力口语占20%、综合面试占30%,技能考核占20%。复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费用
  按武汉大学财务部有关规定,每位考生缴纳复试费100元。复试期间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我院将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形式由考生所在单位提供有关情况,同时在对考生复试时,导师将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将采取“函调”的方式。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七、体检

  考生可在复试期间进行体检,也可向我院提交自行在三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体检结果不符合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录取原则、录取类别及奖学金

  1.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招生指标和复试录取实施办法进行录取。
  2.录取类别
  定向就业:“在职研究生考生”属于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非在职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属于非定向就业。
  (三)学费及奖学金
  学术学位和在职研究生(西安班)专业学位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参阅《武汉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九、信息公开

  我院将在本单位网站上(http://nursing.whu.edu.cn)开辟信息公开栏,公布复试细则,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所有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评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前,将在本院的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将不被录取。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联系电话或电子邮件向护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电子邮箱:wuhanhopeschool@163.com),或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电子邮箱:wdyzjc@whu.edu.cn)提出。
  为加强信息公开、方便考生查询,经学校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将同时通过“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服务系统”予以公布,以实现便捷、高效、及时地公开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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