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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考研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安排

  根据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5]9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武汉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武大研字[2009]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为做好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成立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2016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领导小组长:胡瑞敏
  副组长:沃闻达、彭智勇
  成员:胡俊英、吴红波、王丽娜、应时、彭正明
  秘书:刘丹
  成立专家面试组和复试秘书组,负责实施相关复试细则(复试小组成员无直系亲属报考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

  二、指标分配、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经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分数线等信息公布如下表)



  说明:复试指标及比例计算不含强军生、少骨及校外调剂报名学生。
  强军计划复试分数线:总分235分、单科不低于45分。

  三、夏令营优秀营员政策

  夏令营优秀营员政策及后续安排按计算机学院优秀营员政策执行。

  四、调剂政策

  1.院内调剂:报考我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下各专业、毕业院校为高水平大学且达到所在专业分数线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到通信与信息系统(学硕)、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学硕)、计算机技术(专硕)专业进行复试(双上线)。计算机技术专业最多接收5名调剂学生参与复试。
  2.院外调剂:计算机学院接收报考通信与信息系统、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专业校外调剂学生,要求毕业及报考院校均为高水平大学且初试分数政治不低于55分,英语不低于60分,业务课一不低于100分,业务课二不低于100分,总分不低于355分,录取人数不超过5人。申请院外调剂成功的考生在调剂专业进行复试。
  3.申请院内外调剂复试的考生需要填写《武汉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申请表》(需盖公章,见附件),并于3月14日中午12点前发送至邮箱liudan@whu.edu.cn,或交计算机学院B-409刘老师,逾期不再接受调剂申请,学院将于复试前公布满足条件的调剂学生名单。
  4.因专业考试科目不属于同一一级学科,通信与信息系统、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调剂考生按总评成绩单独排序,根据专业剩余指标数依次录取;计算机技术专业调剂生和所有该专业考生按总评成绩统一排序,依次录取。

  五、复试要求

  凡符合学院各类报考专业招生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的统考生、调剂生,达到强军计划分数线的“强军计划”考生,达到规定分数线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可以参加复试。达到要求的夏令营计划优秀营员免复试。
  1.具体安排
  考生于3月18日(周五)上午9:00-下午4:00,到武汉大学工学部计算机学院C-407室办理相关报到及报考资格审查手续。报到时,每位考生须缴纳复试费100元。逾期不报到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资格审查
  报到时,考生须持入学考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加盖教务部门红章)或档案中成绩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学院将安排专人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
  3.复试内容和形式
  复试主要考察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理解与掌握,考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表达能力、实验技能、计算技能、培养潜力、英语口语水平等。
  复试内容包括英语听力、专业考核、英语口语和综合面试。
  (1)复试笔试时间为3月19日上午9:00-11:30,具体地点报到时见学院通知。请带入学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复试。
  笔试内容包括:
  《英语听力》:所有专业考生,满分100分,考试时间30分钟;
  专业考核:满分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
  《数据库原理》:报考专业为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信息安全、安防应急信息技术、软件工程的所有考生;
  《编程能力测试》:报考计算机技术专业学位考生;
  《数字信号处理》(含30分钟编程能力测试):报考通信与信息系统、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考生;
  《计算机网络与数据通信协议》(含30分钟编程能力测试):报考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专业考生。
  (2)英语口试和综合面试时间安排:3月19日下午2:00开始面试。
  地点:报学校研究生院统一安排(具体安排3月19日上午见学院通知)。
  4.成绩核算(百分制、及格线、核算公式等)
  总评成绩计算办法:初试成绩占60%,复试综合成绩占40%,均以百分制核算
  复试综合成绩=英语听力×0.1+专业考核×0.4+英语口语×0.1+综合面试×0.4
  总评成绩=初试总分÷5×0.6+复试综合成绩×0.4
  复试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及格)
  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及格)。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考生所在单位提供有关情况及培养单位直接对考生进行考核。复试过程中开展思想品德及心理测试,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表现及心理情况,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合格的拟录取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寄(送)回人事档案和政审表(调档函、政审表等发放及回收时间待定,请及时关注学院网站通知),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未按时提交档案或未通过政审者不予录取;定向生、委培生不转档案,但须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政审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未通过政审者不予录取。

  七、体检

  考生可在复试期间进行体检,也可向培养单位提交自行在三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体检结果不符合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录取原则、录取类别及奖学金

  1.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招生指标和复试录取实施办法进行录取。
  2.录取类别
  定向就业:“在职研究生考生”、“单独考试考生”、“强军计划”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属于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非在职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属于非定向就业。
  3.学费及奖学金
  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参阅《武汉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九、双向选择及“1+4”硕博连读

  我院继续在2016级硕士研究生中遴选部分学生参加“1+4”硕博连读培养,请有意愿学生按照工作安排申请,入选学生占用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双向选择和“1+4”硕博连读具体安排见学院后续通知。

  十、信息公开

  “计算机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由计算机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计算机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
  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

  附件:武汉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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