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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程学院2012年全日制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沈阳工程学院学校简介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 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具有补修6门以上本科课程成绩单(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因我院2012年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获批时间晚于考生报名时间,所以我院2012年工程硕士研究生采取调剂招生方式,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上调剂信息.

  三、调剂及调剂录取计划
  报考专业学位(工程硕士)研究生调剂政策,按教育部规定执行。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学校名称:沈阳工程学院 学校代码:11632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拟调剂人数  备注
1 动力工程 085206 15 工程硕士
2 电气工程 085207 15 工程硕士

  四、考试
  我院对拟调剂录入的2012年工程硕士考生进行复试。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在复试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

  五、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在复试前见沈阳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六、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联系方式
  沈阳工程学院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地址:教学B座310室
  联系电话:(024)3197 5867 传真(024)3197 5866
  联系人:刘老师
  通讯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昌路18号 邮编:110136


  相关专题: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汇总 | 2012年硕士研究生推免信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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