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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2009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上师大2009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高等学校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必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
6.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交3-4门与报考专业相符的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证明、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至少一篇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所交材料恕不退还)。
三.学习年限:三年。
四.报名时间:网上报名:2009年1月左右(具体时间请关注此处更新)。
五.接收材料和报名费地点: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六.报名手续:将于2009年1月前后在此处公布。
七.考试方式、日期、地点:
1.考试方式: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一律采用笔试。外语听力测试将在复试中进行。已获硕士学位及应届硕士毕业生经审核可免试政治理论科目。复试主要了解与考察考生所学理论课程、科学研究工作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日期:待定。
3.考试地点:上海师范大学。
八.录取: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择优录取。录取通知将在2008年6月中旬左右发放。
九.报考费用:报名费、体检费、食宿费和往返路费由考生自理或由考生所在单位解决。
十.学习期间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
十一.就业: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十二.学校代码:10270;联系地址:上海市桂林路100号,上海师范大学研招办;邮编:200234;联系电话:64322314。研究生处网址:yjsc.shnu.edu.cn

注: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内容若有调整,以新的为准(请关注我处网站)。各专业所列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计划数国家教育部尚未下达。所列招生数包括计划内(定向、非定向)和计划外(委培、自筹)各类别拟招生总数。最后录取数可能会根据国家招生计划、考后生源情况和学校条件等有所调整,恕不另行通知。

附:上师大2009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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