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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200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2005年我校64个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计划数国家教育部尚未下达。所列招生数包括计划内(定向、非定向)和计划外(委培、自筹)各类别招生总数。如国家进行研究生培养经费改革,按国家文件执行。

二.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的有关规定,通过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考试后,在考察考生整体素质的基础上,择优录取。具体报名手续请关注有关方面通知和我处网站。

三.我校有单独考试权,报名、考试的时间、手续均与全国统一考试相同。参加单独考试者需本科毕业(至录取入学时)满四年,且单位同意委托培养。单独考试报名、考试地点在本校,具体简章另待通知。

四.同等学力者报考条件:(1)大专毕业(至录取入学时)满两年;(2)进修过本科相应专业至少4门主干课程(即专业课);(3)不能跨专业报考。以上条件需同时满足。部分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已在专业目录的备注中注明。

五.同等学力报考者必须直接到我校报名、考试。报名时要出示:(1)自考办或高校教务处出具的进修本科4门以上主干课程的成绩证明;(2)大专毕业证书原件。

六.复习资料等专业方面问题请询相关学院,各学院联系方式详见专业目录。

七.我处联系地址:上海市桂林路100号,上海师范大学研招办;邮 编:200234;联系电话:64322314;联系人:顾绍泉。学校代码:10270。研究生处网址:yjsc.shnu.edu.cn。

注: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内容若有调整,以新的为准(请关注我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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