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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海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报名方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10月10日-31日)和现场确认(11月10日-14日)两个阶段,两个阶段缺一不可。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的报考须知或教育部有关文件。
  注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网上)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否则可能无法完成报名确认。
  五.我校有单独考试权,报名、考试的时间、手续均与全国统一考试相同。参加单独考试者需本科毕业(至录取入学时)满四年,且定向就业原单位(需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定向就业研究生并加盖公章的介绍信)。单独考试者现场确认、考试地点均在我校,报名点须选上海师大,具体简章另行通知。
  六、复试时间、方法:
  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和考试情况,组织进行复试工作,具体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法律(非法学)、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可除外),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须合格。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由相关学院自行确定是否加试。
  七.根据上级文件,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均需要缴纳学费。我校将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对象为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培养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另外还将通过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对于“985”、211高校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录取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以及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将提供一次性生源奖学金。我校将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政策,制定研究生学费标准和奖助学金资助办法。
  八、学制及证书
  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法律硕士(非法学)、工程硕士、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3年,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2.5年,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2年。毕业后可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校授予学位条件者可以授予硕士学位证书。
  九.复习资料和部分参考书购买等问题可参见招生工作栏常见问题中的“复习迎考相关信息”。具体专业方面问题请询相关学院,各学院联系方式已随同列出,也可浏览各学院网站。我校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均在网上公布,无印刷版。
  十.我办联系地址:上海市桂林路100号,上海师范大学研招办;邮编:200234;联系电话:64322314。学校代码:10270。研究生院网址:yjsc.shnu.edu.cn。
  注:招生工作期间的政策和规定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最新文件执行。有关招生信息请随时关注本网站招生工作栏内相关信息,如有变动,以研招办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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