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一、 四川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大学之一。2010年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规模预计5300名,其中学术型学位3770名,全日制专业学位1530名,各专业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人数(包括接收推荐免试生、统考生、单考生等),实际录取数待国家招生计划下达后方能确定。各学科专业、领域(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均可接收应届本科推荐免试研究生,2010年我校预计接收推荐免试生1400名左右。
二、我校共有229个博士学位授权点,346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凡注有☆号的学科专业都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凡注有★号的学科专业为经国务院学位办备案后,我校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
三、2010年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资格以国家招生简章为准。所有专业代码为4xxxxx、5xxxxx的专业为全日制专业学位领域。
四、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仍实行网上报名,所有考生(包括统考生、单考生、联考生和推荐免试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才能进行现场确认。①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日8:00至23:00,网上报名地址:http://yz.chsi.com.cn/;②现场确认时间:2009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确认地点为网报时选择的报名点。
五、我校从2007年起,实行培养机制改革,试行奖助学金制度。凡为原单位在职培养、全日制专业学位中的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不参加奖助金评定。
六、报名参加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0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外语应通过国家四级(430分以上)或通过在职人员申请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以及在核心期刊上至少有一篇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论文方能报考。复试时须加试二门(笔试)本科主干课程。复试时应出示大专毕业证书及同等学力证明材料原件;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报考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的第(一)、(二)、(四)、(五)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它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七、考试科目中的101政治理论及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06西医综合、307中医综合、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313历史学专业基础、314数学(农)、315化学(农)、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均由教育部统一命题,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3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均为全国联考统一命题,其余考试科目由我校命题。
八、考生报考须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在复试时进行审查,一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将取消报考,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关于业务课考试科目、复试科目及参考书方面的问题,考生可直接向相关学院咨询。
十、联系地址:成都市磨子桥四川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610065 。咨询电话:************、************
十一、有关研究生招生信息和动态将在我校校园网公布,请留意我校校园网主页:http://gs.scu.edu.cn/
在职人员单独考试说明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2006年9月前毕业参加工作者)以上。
3.必须是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学术著作,已成为单位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4.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0年全国仍实行网上报名。①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网上报名地址:http://yz.chsi.com.cn/;②现场确认时间:2009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现场确认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
三、报名手续:
1.单位同意报考委托培养的介绍信;2.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身份证;4.已发表的优秀论文或著作、获奖项目证书等;5.专业推荐书;6.报名考试费。
四、考试科目:
统考科目中的英语、政治理论、数学和西医综合均由我校自主命题。考试科目中的其余科目如有统考科目的,均使用国家命制的统考科目。网报时选择一组考题,报名结束后,由我校统一修改科目代码。单独考试可招收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和法律硕士外的所有专业(领域)。
五、考试时间与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一致,考试地点:四川大学。
六、录取、就业:
在教育部下达我校的在职单考指标内自主划线录取。坚持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我校录取的单独考试研究生,均是为原单位在职培养,录取后不转工资关系和人事关系,毕业后一律回原单位工作,录取时签定委托培养合同,委托单位应向我校交纳培养费。
七、培养方式:
1.被录取为委托培养的研究生,在校全脱产学习,学制为三年。
2.为了紧密结合委托单位的实际情况,委托培养研究生可带单位科研项目、课题等到校,以便结合实际进行研究生培养。
3.可聘请委托单位符合指导教师条件的专家做兼职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若委托单位具备必要条件,可在校进行课程学习,回委托单位进行论文工作。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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