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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2005年在职人员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二○○二年九月前毕业参加工作者)以上。

  3.必须是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学术著作,已成为单位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4.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05年全国实行网上报名。①网上报名时间:2005年10月8日至10月31日;②现场确认时间:2005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三、报名手续:

  1.单位同意报考委托培养的介绍信;2.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身份证;4.已发表的优秀论文或著作、获奖项目证书等;5.报名考试费。

  四、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科目名称与统考一致,网报时选择一组考题,报名结束后,由我校统一修改科目代码。

  五、考试时间与全国硕士生招生统考一致,考试地点:四川大学。

  六、录取、就业:

  在教育部下达我校的在职单考指标内自主划线录取。坚持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我校录取的单独考试研究生,均为国家计划外招收“委托培养”研究生,录取后不转工资关系和人事关系,毕业后一律回原委托单位工作,委托单位应向我校交纳培养费。

  七、培养方式:

  1.被录取为委托培养的研究生,在校全脱产学习,学制为二年至三年。

  2.为了紧密结合委托单位的实际情况,委托培养研究生可带单位科研项目、课题等到校,以便结合实际进行研究生培养。

  3.可聘请委托单位符合指导教师条件的专家做兼职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若委托单位具备必要条件,可在校进行课程学习,回委托单位进行论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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