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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考研推免生招生简章


  注意:
  按教育部规定,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统考。获准接收的推免生如同时报考统考生(以现场确认的信息为准),则视为自愿选择参加全国硕士统考,取消其推荐免试资格。
  5.入学复查。新生报到后,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复查。如发现下列问题,取消入学资格。
  (1)申请人未能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和实习)的学分要求;
  (2)申请人的毕业论文和实习成绩未达到“良好”以上;
  (3)申请人获得录取资格后必修、限选及公共选修课出现了不及格;
  (4)申请人在获得录取资格后、毕业前受到过任何纪律处分;
  (5)申请人毕业时未能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6)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存在伪造现象或者故意隐瞒了有可能影响其录取的重要信息;
  (7)申请人患有严重生理或精神疾病、不能坚持学习,或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有可能影响到他人健康;
  录取资格复查工作将在每年新生入学报到后的第一个月内(一般在9月上旬)进行。通过录取资格复查的申请人即获得正式学籍。
  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82368172,电子邮件zhangdz.ripp@sinopec.com传真:(010)62311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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