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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考研推免生招生简章


  三、申请及审批程序
  1、申请者在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http://www.ripp-sinopec.com)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查阅我院2014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办法,索要并填写相关表格。
  上述申请材料请统一用A4纸打印,并最迟于10月15日前直接寄(或送)到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过期不再受理。
  如第1项材料《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审批表》和《推荐免试资格证明》暂时不能加盖教务处公章,可先寄一份未盖章的,等盖章之后再补寄一份。邮寄地址: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3。
  2.我院招办对申请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及时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者来院面试,择优录取。
  3.对同意接收的申请人发放《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2014年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通知书》。
  4.获准接收的申请者在收到接收函后,须尽快从推荐学校领取省级(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加盖公章签发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并在2013年10月25日之前登陆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yz.chsi.cn/,http://www.chinayz.edu.cn)填报报名信息。网报时,报考学校选择“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按接收函确定的内容选择报考专业、研究方向、录取类别等信息;考试方式选择“推荐免试”。北京地区的推免生必须选择“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作为报名点,京外地区考生按照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选择报名点。
  我院接收的北京地区推免生网报成功后,还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支付报名费(具体支付办法请查阅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上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的有关公告)。
  所有获准接收的申请者必须到所选择的报名点现场照相、确认报名信息。凡未参加网上报名或者现场信息确认、现场照相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获准接收的申请者必须在现场摄像和确认信息后10天内将加盖有关部门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此表从推荐院校教务部门获得)寄送到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未寄到登记表的推免生,将被取消推免生报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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