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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本科生推免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工作是提高我校研究生生源质量、支持学科建设的重要措施,也是面向工业化、信息化、国防现代化培养高质量人才的重要保证。为此,我院在学校统一安排下,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做好2019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院的选拔、推荐办法和工作程序,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指导下,认真做好今年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负责2019届毕业生的推荐免试工作,其中包括制定推荐标准,分配名额,对被推荐人选进行审核,接收处理投诉以及最终审批免试生名单等。

  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周建江

  副组长:张弓,黄彬,赵永久

  组员:何小祥,雷磊,臧春华,黎宁,陈未央,陈新蕾,周贞琪,金巧娣,丁亮

  秘书:丁亮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成绩优良,身体健康、且达到体育教学要求的学生。

  2、通过全部应修必修课程。

  3、参与已结题的院级学生科创基金项目或正常在研(含结题)的校级以上科创项目;或获得校级及以上科技类奖项(团体奖项前三名或个人奖项前六名)。

  (二)申请者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2017-2018学年具有本硕(博)连读资格的学生,学年考核须合格。

  2、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竞赛级别认定表》中列为Ⅰ级甲等的竞赛中获最高级别奖、第二高级别奖的学生(获最高级别奖的团队取前三名,获第二高级别奖的团队取前二名),且其前三年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

  3、对于学习成绩突出,在年级、专业范围内名列前茅的学生,其成绩要求为前三年所学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2。

  4、参加卓越工程师班选拔的学生,其成绩要求为前三年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2。

  5、“支教专项”推免生的只能报考我校,保留一年的入学资格。拟推荐“支教专项”的学生,其前三年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2。如支教工作有特殊的考虑,可根据上级文件并经校推免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其要求可适当放宽。

  6、“国防专项”推免生必须报考指定招生单位,拟推荐“国防专项”的学生,其前三年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且必修课程成绩排名在专业前20%。

  7、申请推荐“专长潜质”的学生须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竞赛级别认定表》中列为Ⅰ级甲等、Ⅰ级乙等、Ⅱ级甲等竞赛中获奖(以团队参加竞赛获奖的,个人在团队中排名应在前5名),或以第一作者发表SCI、SSCI、EI论文,或在大学期间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发明专利,并具有较强研究和学习能力,由两名以上教授联名推荐(其中一名须为拟接收该学生的教授),成绩排名须在专业前45%。主持并完成国家、省或校级创新项目的学生将优先考虑。在素质能力方面表现突出,参与重要社会工作,并通过学校的相应考核或获得学校相关嘉奖的,经校推免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其要求可适当放宽。

  8、在校期间应征入伍,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学生,可单独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经校推免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其课程学习成绩要求可适当放宽。

  9、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级的学生须参加过学校认可的海外交流学习方可推荐。

  三、免试研究生推荐细则

  我院学生免试研究生资格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的顺序来确定,综合成绩按各专业(方向)分别排名。

  排名办法

  按综合成绩排名,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综合成绩y=学习成绩(y1)+荣誉成绩(y2)+竞赛成绩(y3)

  学习成绩(y1)根据前三学年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记为N1,N2,N3,按照30%、30%、40%的比例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即:

  y1=N1×30%+N2×30%+N3×40%

  荣誉成绩(y2)计算如下:

  1、获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青年或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计0.2绩点;

  2、获校长特别嘉奖、校十杰青年或校级三好学生标兵计0.1绩点;

  3、获年度特别嘉奖、校百佳青年、两次获得校级荣誉(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等)计0.05绩点;

  竞赛成绩(y3)计算如下:

  获《2018年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推免工作竞赛成绩认定表》(见附录)中列为Ⅰ级甲等竞赛第三高级别及以上者(团队取前三名)计0.2绩点;获列为Ⅰ级乙等竞赛第三高级别及以上者(团队取前三名)计0.15绩点;获列为Ⅱ级甲等竞赛第三高级别及以上者(团队取前三名)计0.10绩点;获列为Ⅱ级乙等竞赛第三高级别及以上者(团队取前三名)计0.05绩点;获列为Ⅲ级甲等竞赛最高级别奖、第二高级别奖的学生(获最高级别奖的团队取前三名,获第二高级别奖的团队取前二名)计0.03绩点。

  说明:

  (1)荣誉成绩部分:1、2、3项以最高项作为y2,不进行累加,同项不重复计算。

  (2)竞赛成绩部分:若同一作品参赛者以最高分记y3,若不同作品获奖者可累积加分y3,但最多不超过0.35绩点。

  (3)学习成绩指竞赛加绩点前的原始成绩。

  (4)荣誉成绩和竞赛成绩由同学自行申报,学院审核。

  (5)按照综合成绩排名时,综合成绩相同者按照学习成绩的高低区分排名先后顺序;综合成绩和学习成绩均相同者,按照前三年的全部课程学习成绩的高低区分排名先后顺序;综合成绩、学习成绩和前三年全部课程学习成绩相同者,按照第三年的必修课学分绩点的高低区分排名先后顺序。

  (6)按学校政策给予卓越班单列名额,在卓越班未能获得推免资格的同学,可参与普通班排名。

  四、注意事项

  (一)凡欲争取推免资格的学生,必须首先提交书面申请。

  (二)各专业推荐的免试研究生人选的成绩、排名和评价等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现象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推免资格者将取消当事人的被推荐资格,学院将收回该名额,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凡被录取的推免生,不再参加本届本科生的毕业分配,学校和学院也不再提供就业、报考研究生(含自费出国)的一切证明材料。

  (四)义务类奖学金获得者、国防生等定向学生必须征得定向单位同意、并由该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公函、学生处验核签字后,方能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

  (五)本办法如与学校相关文件有异议处,以学校文件为准。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所有。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附:

  2018年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推免工作竞赛成绩认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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