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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

  为顺利开展我院2019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简称推免工作)工作,保证推免工作达到公平、公正、公开之要求,根据学校《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做好2019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18]39号)(简称《通知》)及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推荐程序

  1.成立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建文

  副组长:施向峰、高志宏、尹春苹

  成员:张勤、王炳、沈广和、王媛、李宗辉、娄和标、谢丽、陈雷

  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应根据学校推免工作精神,制定修订选拔推荐标准,分配名额,审核被推荐人选条件,审定学院免试研究生名单。

  2.成立学院推免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张启钱

  成员:王晓庆、曹春华

  推免工作监督小组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全程监督学院推免工作的所有阶段,接收并处理相关投诉。

  3.文件精神传达

  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学校关于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的文件、通知内容,明确传达相关精神。

  4.个人申请

  依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学生根据自身情况确认是否满足推荐条件,符合推荐条件且在拟推荐名额范围内的学生填写《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5.综合排名、公示和最终推荐

  综合学生的专业意向及综合排名,组织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面试,确定学生的推荐类型及推荐专业方向,并将确定的免试学生名单上报学校审核,审核后在学院张贴公示。

  二、推荐条件

  2019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推荐条件应满足《通知》中的要求。现将推荐条件的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1.所有学生均为应届毕业年级学生,需通过全部应修的必修课程,思想品德考核合格,未违背学术诚信(包括无考试作弊行为)。

  2.2017-2018学年具有本硕(博)连读资格的学生,学年考核须合格。

  3.参加选拔的学生,其成绩要求为前三年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8。

  4.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竞赛级别认定表》中列为Ⅰ级甲等的竞赛中获最高级别奖、第二高级别奖的学生(获最高级别奖的团队取前三名,获第二高级别奖的团队取前二名)参加推免,其前三年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

  5.拟推荐“支教专项”的学生,其前三年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2,如支教工作有特殊的考虑,可根据上级文件并经校推免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其要求可适当放宽。

  6.申请推荐“专长潜质”的学生须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竞赛级别认定表》中列为Ⅰ级甲等、Ⅰ级乙等、Ⅱ级甲等竞赛中获奖(以团队参加竞赛获奖的,个人在团队中排名应在前5名),或以第一作者发表SCI、SSCI、EI论文,或在大学期间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发明专利,并具有较强研究和学习能力,由两名以上教授联名推荐(其中一名须为拟接收该学生的教授),前三年必修课程成绩排名须在专业前45%。主持并完成国家、省或校级创新项目的学生将优先考虑。在素质能力方面表现突出,参与重要社会工作,并通过学校的相应考核或获得学校相关嘉奖的,经校推免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其要求可适当放宽。

  7.对于通过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申请推免资格的学生,学校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学生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

  8.拟推荐“国防专项”的学生,其前三年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且必修课程成绩排名在专业前20%。

  9.拟推荐“师范专项”的学生,其前三年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

  10.在校期间应征入伍,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学生,可单独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经校推免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其课程学习成绩要求可适当放宽。

  11.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级的学生须参加过学校认可的海外交流学习方可推荐。

  12.凡获得各种义务类奖学金(国防奖学金、国防科技奖学金等)的学生,必须经设奖单位同意、学生处审核后方可推荐。

  三、名额分配与相关规定

  1.名额分配:根据学校给定的保研指标进行名额分配。本次推荐名额不设置校内和校外名额、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本次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总名额10名,候补名额3名。

  2.推免过程中,如果有自愿放弃保研的同学,名额自动顺延,对于放弃保研的学生,必须提交一份书面的承诺书,否则后果自负。

  四、学生综合排名方法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推免工作须着重考核学生的学业水平、学习能力和学术素养,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为此,学院确立学生综合排名方法如下:

  1.参加面试学生资格将按照前三年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取每专业前五名参加面试(平均学分绩点将精确至小数点后若干位,直至有排名结果为止)。

  2.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依据是学生综合成绩的排名,其中,前10名同学获得推免资格,第11、12、13名同学依次作为候补。

  3.学生综合成绩共分为两个部分,其中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成绩(百分制)占50%,面试成绩占50%。

  五、具体时间安排

  1.2018年9月8日17:00前,成立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推免工作监督小组,制定、提交和公布推免工作细则,全面展开推免工作。

  2.2018年9月10日,组织学院领导、学科负责人与专业负责人参加推免工作动员会,与有意向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面对面交流。

  3.2018年9月11日11:00前,学生提交申请表、上报面试推荐材料。逾期提交材料,学院将不再受理,后果由学生自己承担。

  4.2018年9月11日14:00,学院组织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面试。

  5.2018年9月12日17:00前,将拟推荐名单报教务处并予公示。

  六、相关事项

  1.所有材料务必保证真实、准确,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申请推免资格。

  2.已被录取的推免生,不得放弃推免资格,不参加应届毕业生的就业派遣,学校不出具与就业、报考研究生、自费出国等有关的材料。

  3.为避免研究生入学资格审查时发生问题,推免生在报名后至研究生入学前不得更改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学籍信息等。

  4.推免生应再接再厉,认真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第四学年的学习中有课程不及格或毕业设计成绩达不到优良、或受到处分者,将被取消研究生入学资格。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2018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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