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技术中心2010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公告
国家海洋技术中心创建于1965年,是国家海洋局直属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中心设有遥感、温盐深测量、水声、生态环境监测、监测系统集成、浮标工程、海洋技术信息、海洋技术经济、工程技术开发等专业技术室。1990年被批
国家海洋技术中心创建于1965年,是国家海洋局直属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中心设有遥感、温盐深测量、水声、生态环境监测、监测系统集成、浮标工程、海洋技术信息、海洋技术经济、工程技术开发等专业技术室。1990年被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专业名称为“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该专业下设8个研究方向。
2010年全国硕士生免试推荐工作已开始,希望各高校免试推荐入学的优秀本科毕业生与我中心联系。接收的专业主要为:自动控制、计算机类、仪器仪表、电子类、机械类、遥感类等。
接受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研究生招生和录取工作的一种重要方式,也是研究生培养单位吸引优质生源、提高招生质量的一条有效途径。结合我中心实际,现将接收 2010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者应具备如下条件:
1.有为科学事业献身的精神,有较好的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2.学生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
3.学生应获得其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母校推荐免试生名额。
4.申请人在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期间无重修科目或补考记录,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5.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应用能力。
6.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7.申请专业的研究方向应与本科专业相近。
8.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二、申请程序
1.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请于10月10日之前与我中心研招办联系,并提供以下资料:
1)省(直辖市、自治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盖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若申请时还不能提供,务必按规定时间补交)
2)《国家海洋技术中心接收2010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表格在中心网站上下载www.notc.gov.cn)
3)本科三学年成绩单,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4)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推免资格证明。
5)个人简历及专业学习情况介绍。
6)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7)发表的论文、文章和奖励证书复印件。
2.研招办对申请人材料综合评审后,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人进行复试。复试内容:外语口试、听力、专业英语、专业课和综合面试。
3.我中心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生的申请人发给拟录取通知书。
4.拟录取的免试生须到原所在院校领取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加盖公章签发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于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5.如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即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三、资格复审及录取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将对获得拟录取资格的免试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由学生所在学校本科教务部门按本科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3.取得拟录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拟录取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四、联系方式
招办电话:(022)27536950
联 系 人:韩老师
电子邮件:notc6849@yahoo.com.cn
2010年全国硕士生免试推荐工作已开始,希望各高校免试推荐入学的优秀本科毕业生与我中心联系。接收的专业主要为:自动控制、计算机类、仪器仪表、电子类、机械类、遥感类等。
接受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研究生招生和录取工作的一种重要方式,也是研究生培养单位吸引优质生源、提高招生质量的一条有效途径。结合我中心实际,现将接收 2010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者应具备如下条件:
1.有为科学事业献身的精神,有较好的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2.学生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
3.学生应获得其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母校推荐免试生名额。
4.申请人在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期间无重修科目或补考记录,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5.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应用能力。
6.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7.申请专业的研究方向应与本科专业相近。
8.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二、申请程序
1.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请于10月10日之前与我中心研招办联系,并提供以下资料:
1)省(直辖市、自治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盖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若申请时还不能提供,务必按规定时间补交)
2)《国家海洋技术中心接收2010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表格在中心网站上下载www.notc.gov.cn)
3)本科三学年成绩单,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4)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推免资格证明。
5)个人简历及专业学习情况介绍。
6)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7)发表的论文、文章和奖励证书复印件。
2.研招办对申请人材料综合评审后,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人进行复试。复试内容:外语口试、听力、专业英语、专业课和综合面试。
3.我中心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生的申请人发给拟录取通知书。
4.拟录取的免试生须到原所在院校领取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加盖公章签发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于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5.如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即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三、资格复审及录取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将对获得拟录取资格的免试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由学生所在学校本科教务部门按本科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3.取得拟录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拟录取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四、联系方式
招办电话:(022)27536950
联 系 人:韩老师
电子邮件:notc6849@yaho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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