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网 > 吉林研招网 > 东北电力大学 > 推荐免试

2013年东北电力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第四章组织与领导

    第七条学校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本科生教育和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研究生部、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各学院及纪检监察办公室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推免生遴选工作,研究生部负责日常工作。
  第八条各学院成立相应的推免工作小组,组长由院长或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学生工作领导担任,成员由各专业负责人和教师代表5-7人组成,负责本学院的学生咨询、推免组织、考核、审定等工作。
  学生工作部成立优干推免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部、教务处、人事处、招生就业处、团委、纪检监察办公室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各工作小组的组成情况,须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第五章推免条件和资格

     第九条基本条件
  (一)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违法违纪记录;
  (二)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学习成绩优秀,基础知识扎实,在校期间所学必修环节无不及格、补考及重修;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第十条申请资格
  (一)优学推免及师资推免:
  平均学分绩点及综合测评排名列本专业前30%。
  (二)特殊推免
  平均学分绩点及综合测评排名列本专业前40%,在学校认定的竞赛中获得国家级一等奖以上且排名第1。
  (三)优干推免
  综合测评排名列本专业前40%,担任校、院、班级、社团学生干部并获得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干部任职时间不少于二年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考研帮最新资讯更多

考研帮地方站

你可能会关心:

查看目标大学的更多信息

分数线、报录比、招生简章
一个都不能错过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