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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辽宁大学考研复试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复试工作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重要环节,是选拔合格人才的重要依据。培养单位要切实重视此项工作,积极探索和完善复试办法。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即将开始,现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对复试工作做如下规定: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二、进入复试最低初试分数线的确定

  复试基本分数线执行教育部文件规定,部分生源较好专业可结合自身情况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划定本专业复试分数线。

  单独考试考生复试分数线按照《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三、复试的主要方式和要求

  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必须经过复试并且复试合格。培养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等额或差额复试方案(差额比例一般在120%左右,生源充足专业可适度扩大差额比例)。各单位需提前公示复试考生名单并负责向考生进行解释。培养单位在学校复试方案基础上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办法,复试办法需提前公示。

  (一)复试时间及通知方式

  总体复试工作应于4月中旬完成,各专业具体复试时间和地点由培养单位自行确定。复试办法及复试名单需在培养单位网站提前公布,并由培养单位及时告知考生本人。

  (二)复试基本内容和形式

  1.外语考试

  外语考试包括外语笔试、口语和听力测试。

  外语笔试满分100分。由研究生院组织命题和评卷,由培养单位组织考试。

  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满分为30分。由公共基础学院选拔业务能力强,有责任感的教师分成若干小组进入培养单位,组织复试考生进行测试。每个小组须配备2~3名主考教师,试题须事先命制若干套,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应试题目,并按时更换试题。口语和听力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若条件许可应将测试全过程进行录音。

  复试中进行外语笔试考试的专业,外语考试满分100分,由笔试折算成绩70分及口语和听力测试30分构成,外语笔试、口语和听力测试总成绩占复试成绩的30%。

  复试中不进行外语笔试的专业,口语和听力测试成绩(满分30分),直接计入复试成绩。

  外语考试笔试成绩或面试成绩有一项达不到该科目满分的60%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2.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和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

  (1)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笔试考试由培养单位自行组织,考试时间为2~3小时,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试题由培养单位自行命制。试卷由各培养单位组织集体评阅,试卷成绩在规定时间报研究生院。专业课笔试成绩是否计入专业考试成绩及其所占权重,由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需在复试办法中予以公布。无论笔试成绩是否占复试成绩权重,笔试成绩均必须达到笔试卷面满分的60%以上。未达到者为复试不合格。

  (2)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

  培养单位复试领导小组组织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须有面试情况记录,且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每名考生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专业课面试试题须事先命制若干套,并按时更换试题。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专业课面试题目。综合素质面试目的是为更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察其基础知识掌握程度,综合分析表达能力,科研能力和水平,了解其科研成果,如已发表的文章、论文等。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满分的60%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3.政治理论笔试

  依照国家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学校对审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图书情报专业考生在复试中进行思想政治理论笔试,并将其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研究生院组织该科目的命题和评卷工作,培养单位负责组织考试。政治理论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60分及60分以上为合格。

  4.思想政治素质考察和心理素质测试

  为全面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保证研究生德智体的全面发展,培养单位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应组织由培养单位党总支书记负责、具有长期学生工作经验教师,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状况进行考察,并对参加复试的考生做出评语。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心理测试拟采取两种方式,各培养单位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

  (1)网上测试。要求培养单位自备机房,保证一人一机,且能登录互联网。培养单位需提前将测试时间、地点、学生基本信息(EXCEL表格电子版)、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通知心理咨询中心。学生测试时请务必携带准考证。

  (2)题卡测试。培养单位需提前将测试时间、地点、人数、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通知心理咨询中心,要求学生务必携带2B铅笔、橡皮、准考证。以上两种方式均需各培养单位统一组织,心理咨询中心负责指导施测。

  思想政治素质考察和心理素质测试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加试

  除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外,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名称不得与初试科目及培养单位复试中的专业综合课笔试科目相同。试题由培养单位负责命制。考试形式一律采取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均为100分,60分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由培养单位自行组织。加试成绩不记入复试成绩,但应报研究生院备案。

  6.复试成绩的构成及计算方式

  审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图书情报专业的复试成绩由复试政治理论笔试成绩、复试外语考试成绩和复试专业考试成绩构成。其中,政治理论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10%,外语考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30%,专业考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60%。

  除上述5个专业外,其他各专业复试成绩仅由复试外语考试成绩、复试专业考试成绩构成。其中,外语考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30%,专业考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70%。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初试满分为500分的专业总成绩计算方式为:

  初试总分÷5×0.7+复试成绩(满分100分)×0.3=总成绩。

  初试满分为300分的专业总成绩计算方式为:

  初试总分÷3×0.7+复试成绩(满分100分)×0.3=总成绩。

  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应分别排序依次录取,复试各单项考核有不合格者不录取。复试成绩由培养单位负责对复试考生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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