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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吉林大学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五、复试
  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参加复试。复试内容:政治理论和综合面试。复试时间和地点由报考学院另行通知。
  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由考生所报考的学院组织,考试成绩公布后,通过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届时报考者须出示以下材料:1)准考证;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4)《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份(需经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录取
  由吉林大学自行划定录取分数线。培养费用:3万元。
  七、培养方式与学位授予
  (一)培养模式:采用非全日制,在职学习形式。学习年限:三年
  (二)学位授予: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八、联考资料
  《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九、联系方法
  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地址:吉林大学前卫南校区文科试验楼四楼415室电话:(0431)85168219
  吉林大学法学院网站:www.law-jlu.com.cn
  暑假期间,如咨询关于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研究生报考、考试及入学等问题,请发电子邮件lvxin1900@sina.com与法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吕欣老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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