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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2012年考研复试线及录取办法


            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10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结合学校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确定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在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下,既尊重考生的意愿,又兼顾国家、国防建设需求和学科建设工作的需要。
  复试工作要做到全面考察,有所侧重,在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复试过程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要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工作组织
  复试及录取工作的组织由研究生院负责,监督工作由校监察处负责。各院(系)及深圳研究生院、威海校区组成复试及录取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院(系)、校区复试及录取的具体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可由院长(系主任)或负责研究生教学的主管领导担任。各院(系)、校区还须设立复试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本院(系)、校区的复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监督小组组长可由各院(系)、校区书记或副书记担任。

  三、录取规模
  在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基础上,结合各院(系)、校区实际情况和2012年生源情况,确定各院(系)、校区的录取规模。各院(系)、校区应严格按照该规模进行录取,但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节本院(系)、校区内各学科的招生数量。

  四、复试工作
  1.复试基本线
                  统考生学校复试基本线

学  科 四科
总分
前三科
总分①
政治
外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哲学[01] 320 220 55 85
经济学[02]、管理学[12]、
金融硕士[0251]
365 230 55 90
法学[03] 340 220 55 85
外国语言文学[0502]、
翻译硕士[0551]
360 230 55 90
理学[07] 310 200 50 80
工学1(一般学科[08]、建筑学硕士[0851]、城市规划硕士[0853]、风景园林硕士[0953]) 330 220 55 85
工学2(机械工程[0802]、电气工程[0808]、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土木工程[0814]、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 340 230 55 9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计算机技术[085211]、软件工程[085212] 320 210 55 80
照顾学科(力学[0801]、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 320 210 50 80
设计学[1305][0872] 330 210 50 85
体育教育训练学[040303] 320 50 180
  注:(1)前三科指政治、外语和业务课一。
  (2)工程硕士[0852]相应领域的学校复试基本线与相对应学科的工学复试基本线一致。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类别考生的复试基本线由教育部统一划定。

                  联考生学校复试基本线
学  科 总分 外语 综合能力
工商管理硕士(MBA[1251])
公共管理硕士(MPA[1252])
155 40 100
会计硕士[1253]
工程管理硕士[1256]
190 50 120

             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类考生学校复试基本线
总分 政治 外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300 45 45 75 75

  【参考】哈工大历年复试线 2011年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2007年 2006年 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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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复试准备
  (1)复试资格线的确定
  学校复试基本线是我校的最低复试分数要求,各学科复试资格线在学校复试基本线的基础上,根据生源的实际情况确定,由学校另文公布。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应为本学科招生规模(不含校内外推免生)的120%-140%左右。对于具有国防、军工专业背景且报考理学、工学一般学科的考生,其学科复试资格线可参照照顾学科的政策确定。
  (2)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必须进行考生复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审查条件以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为准,除审查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外,非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其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复试资格审查表(见附件一)须由审查人和院(系)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共同签字,研究生院将对资格审查结果进行检查。
  3.复试办法
  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外国语听力水平考核在面试中进行。复试的总成绩为280分,其中笔试200分,面试80分。
  对工学及专业学位考生的面试要按照“分类复试,各有侧重”的要求进行,对专业学位考生,应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的考查。
  (1)笔试:笔试主要是专业综合测试,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内容应涵盖所在学科对应的本科主干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具体科目及范围见各院(系)的复试指导。笔试安排在3月17日上午8:30~11:30,时间为3个小时,地点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
  (2)面试: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以及外语水平,对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主要内容包括:1)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能力;2)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3)外语听力及口语;4)大学学习情况及学习成绩;5)专业课以外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6)特长与兴趣;7)身心健康状况。参加面试时,考生可提供反映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材料(如获奖证书及证明等)。
  (3)有关说明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加试科目如不合格,考生将失去被录取的资格。
  报考深圳研究生院和威海校区考生的复试工作,由校本部相关学科统一组织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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