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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2012年考研复试线及录取办法



  五、录取
  1.正常录取
  (1)各学科对复试的笔试、面试成绩应分别设定合格线。笔试或面试任一成绩没有达到合格线者,将失去被录取的资格。
  (2)考生的最后成绩为统考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录取时按考生最后成绩排序,由高向低顺序录取。
  (3)各学科按招生指标进行录取,但须保证不低于10%的复试淘汰率,招生指标未完成部分可进行校内外调剂录取。
  (4)各学科应及时在网上和本单位公示栏中公布复试的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线及考生最后成绩排序。对未被录取的考生,学校将尽力协助进行调剂录取。
  (5)深圳研究生院和威海校区的录取工作单独进行,校本部相关学科应给予协调配合。
  2.校内调剂录取
  (1)校内调剂录取总体原则
  a. 对本学科(领域)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规模的学科(领域),可以在校内相近学科(领域)的合格生源中调剂录取。
  b. 初试成绩原则上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学科(领域)的复试资格线,且调入学科(领域)与第一志愿报考学科(领域)为相近学科(领域)。
  c. 调入学科(领域)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调入考生初试科目中原则上须有数学。
  (2)校内调剂录取程序
  a.接收学科所在院(系)的复试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调剂录取工作方案并报送校研招办。调剂录取工作方案的内容包括:调剂录取原则、拟调剂录取人数、可调入考生的学科名单、调剂申请条件及第二次复试办法。
  b.校研招办从可调入学科未被录取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一定比例确定具有调剂资格的考生范围。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本人填写校内调剂录取申请表(见附件二),并送交校研招办。调剂报名结束后,校研招办将初审合格的所有报名材料转给接收调剂院(系)。各院(系)不能直接调转考生材料。
  c.各院(系)对考生进行第二次复试,复试办法由接收学科所在院(系)确定,可按照第一次复试的要求,也可以面试为主,但必须在调剂录取工作方案中给予说明。
  d.接收学科可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成绩和第二次复试成绩确定录取标准。对来自同一学科的调剂考生,录取时应按最后成绩(初试成绩加第二次复试成绩)排序,由高向低顺序录取。
  (3)为不影响正常录取秩序,校内调剂工作应严格按照复试及录取工作时间安排从3月22日开始。
  3.从校外调剂录取
  (1)从校外调剂录取的原则
  a.生源不足的学科应积极调剂录取报考外单位的合格考生,原则上要求考生第一学历为“211工程”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
  b.接收学科与考生报考学科相同,原则上不接收跨一级学科调剂,初试成绩满足我校拟接收学科的复试资格线。
  c.满足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录取条件。
  (2)从校外调剂录取的程序
  a.各院(系)将接收校外调剂录取的相关要求报校研招办,校研招办在网上公布调剂信息。
  b.国家分数线公布后,校研招办开通教育部网站的调剂系统,接收校外调剂考生的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校研招办将符合学校有关要求的校外调剂考生的电子档案转发给各院(系)。
  c.各院(系)组织考生进行复试,复试要求同校内调剂。复试结束后各院(系)将所有调剂考生的复试成绩及录取意见报校研招办,复审合格后校研招办将调剂录取结果在网上公示。
  4.本校生源向校外调剂
  在教育部公布全国复试分数线后,对初试成绩符合国家要求而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向其他招生单位调剂。校研招办将按教育部有关要求积极为这部分考生办理调剂手续,有关流程将另文说明。

  六、复试及录取工作时间安排
  1.各院(系)报送复试工作方案
  各院(系)应于3月7日前将本院(系)复试工作方案报送校研招办。校研招办审核后统一在网上公布,各院(系)随后也要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内容与校研招办网站公布的内容保持一致。复试工作方案的内容包括:
  (1)本院(系)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监督小组名单及监督电话;
  (2)本院(系)各学科招生计划、复试资格线及复试考生百分比;
  (3)本院(系)各学科录取原则及办法;
  (4)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5)复试考生的报到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6)面试实施细则及时间、地点;
  (7)其它需说明的问题。
  2.各阶段工作时间表
时   间 内  容
3月5日-7日

(1) 公布学科复试资格线;
(2) 公布复试考生名单;
(3) 公布复试方案

3月14~16日 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
3月17日上午 全校统一笔试
3月17日下午
~3月21日
(1) 笔试评卷与面试;
(2) 各学科公布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奖学金类别;
(3) 需调剂录取学科上报调剂录取工作方案
3月22日~4月8日 进行校内外调剂录取,各学科报送拟录取库
4月8日~22日 校研招办审核拟录取名单,并报送省招办
6月 根据教育部批复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其他有关事项
  1.关于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各院(系)的复试及录取工作须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进行。
  2.关于硕士生奖学金评定
  校本部拟录取硕士生奖学金的评定按《2012级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奖助学金评定办法》执行。深圳研究生院、威海校区拟录取硕士生奖学金的评定分别按深圳研究生院、威海校区的文件要求进行。
  3.MBA、MPA考生的复试
  MBA、MPA考生的复试由管理学院MBA、MPA中心负责,具体时间和要求见MBA、MPA中心通知。
  4.单独考试、强军计划考生的复试
  单独考试、强军计划考生的复试由所在的院(系)、学科负责组织,复试时间和要求等由相关院(系)、学科通知考生。
  5.关于少数民族计划考生的复试
  少数民族计划考生的复试待教育部公布国家分数线之后再组织进行,届时由研招办通知相关院(系)。
  6.新生体检及有关要求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由校医院组织。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本文件由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86416113,办公地点:行政楼301房间
  学校监察处监督电话:86413389

  附件:
  哈尔滨工业大学2012年报考硕士生资格审查登记表
  哈尔滨工业大学2012年硕士生校内调剂录取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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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尔滨工业大学各学院2012年考研复试方案

  相关链接:
  2012年考研复试专题 | 复试经验 | 复试试题 | 复试交流
  2012年考研调剂中心 | 历年考研复试分数线 | 2012年考研讨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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