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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程(试行)


  第四章命题与阅卷
  第九条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业务课的命题及阅卷由研究生处组织,参加命题和阅卷的教师名单由研究生处在相关课程的任课教师中遴选。具体要求见《阜阳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命题与阅卷工作规程》。
  第五章复试与录取
  第十条按照招生人数的110%~120%确定复试人数,实行差额复试。学校招生部门对参加复试考生的报考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不符合研究生报考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复试资格。
  第十一条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熟练程度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并对初试中所反映的知识缺陷进一步考察了解。除此之外,还应对考生的工作、学习态度和身体情况等有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
  第十二条复试名单在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中,从高分到底分依次划定。在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生源不足时,可从本校相近专业中调剂,也可从外校相近专业中调剂考生参加复试。复试名单由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
  第十三条同等学历考生应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增加两门本专业的课程笔试;加试科目在招生简章中公布,试题由相关学院负责组织,考试时研究生处进行检查、督促。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为每门3小时,每门试卷满分为100分。
  第十四条关于破格复试
  1、由于第一志愿报考本学科、专业上线生源不足,可供调剂生源少等原因,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可适当在第一志愿的线下生中选择相对成绩较好、较具培养潜力的考生参加复试。
  2、申请破格复试的考生英语统考成绩必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当年单科分数控制线,同时符合安徽省对当年研究生招生的政策规定。
  3、同一专业原则上不得连续两年申请破格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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