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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大连海事大学035102法律(法学)考研大纲


  考试科目:行政法
  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一、绪论
  考试内容
  行政、国家行政与公行政行政权与公权力行政与行政国家行政与法治国家中外行政法的一般定义行政法的概念总结行政关系行政法的特点"新行政法"的形成与发展行政法学行政法法源概述行政法的制定法法源行政法的非制定法法源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含义、性质、功能、形成和确定行政法的实体性基本原则行政法的程序性基本原则
  考试要求
  1.了解行政的概念,掌握行政与其他概念的区别联系。
  2.理解中外行政法的一般定义,总结行政法的概念、特点以及"新行政法"的相关内容。
  3.掌握行政关系的类别。
  4.了解行政法学的相关内容。
  5.掌握行政法法源的基本内容,了解行政法的制定法法源以及非制定法法源。
  6.了解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含义、性质、功能、形成和确定。
  7.掌握行政法的实体性基本原则与行政法的程序性基本原则。
  二、行政法主体
  考试内容
  行政法主体的概念行政法主体与行政主体的关系行政组织法的主要内容行政机关含义、性质和特征行政机关的职责和职权建设现代服务性政府对行政机关的要求我国现行行政机关的体系其他行政主体含义、种类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其他社会公权力组织行政委托情形下的行政主体公务员概念、分类、法律地位和法定权利义务公职关系行政相对人概念、分类行政相对人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行政法制监督概念以及与行政监督的区别联系行政法制监督主体的种类及监督内容
  考试要求
  行政法主体的概念行政法主体与行政主体的关系行政组织法的主要内容行政机关含义、性质和特征行政机关的职责和职权建设现代服务性政府对行政机关的要求我国现行行政机关的体系其他行政主体含义、种类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其他社会公权力组织行政委托情形下的行政主体公务员概念、分类、法律地位和法定权利义务公职关系行政相对人概念、分类行政相对人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行政法制监督概念以及与行政监督的区别联系行政法制监督主体的种类及监督内容
  1.了解行政法主体的概念,行政法主体与行政主体的关系
  2.掌握行政组织法的主要内容、体系。
  3.了解政机关含义、性质和特征,理解行政机关的职责和职权、我国现行行政机关的体系。
  4.理解建设现代服务性政府对行政机关的要求。
  5.理解其他行政主体含义、种类。
  6.掌握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其他社会公权力组织、行政委托情形下的行政主体。
  7.了解公务员概念、分类、法律地位和法定权利义务,掌握公职关系。
  8.了解行政相对人概念、分类,理解行政相对人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
  9.理解行政法制监督概念以及与行政监督的区别联系。
  10.掌握行政法制监督主体的种类及监督内容。
  三、行政行为
  考试内容
  行政行为的概念和分类行政行为的模式行政立法的概念、分类行政立法不作为行政立法的原则和程序对行政立法的监督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含义和分类行政创制性文件行政解释性、指导性文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具体行政行为的分类具体行政行为的错误和瑕疵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对行政裁量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规制行政处理与依申请行政行为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裁决依职权行政行为的概念、特征和种类行政规划行政命令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指导行为行政合同行为行政事实行为行政程序的概念、特征和分类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
  考试要求
  1.了解行政行为的概念、分类和模式。
  2.了解行政立法的概念、分类和行政立法不作为。
  3.掌握行政立法的原则、程序和对行政立法的监督。
  4.理解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含义、分类和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
  5.了解行政创制性文件,了解行政解释性、指导性文件。
  6.掌握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具体行政行为的分类。
  7.掌握具体行政行为的错误、瑕疵、效力以及对行政裁量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规制。
  8.了解行政处理与依申请行政行为,掌握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确认以及行政裁决的相关内容。
  9.了解依职权行政行为的概念、特征和种类,掌握行政规划、行政命令、行政征收、行政处罚以及行政强制的相关内容。
  10.理解行政指导行为、行政合同行为与行政事实行为。
  11.掌握行政程序的概念、特征。
  12.掌握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
  四、行政复议
  考试内容
  行政救济的概念特征行政救济的种类行政复议概念、性质和特征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行政复议基本制度可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的范围可一并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规定的范围排除行政复议的事项行政复议机关、复议机构与管辖行政复议参加人行政复议的申请与受理行政复议审理行政复议的决定
  考试要求
  1.理解行政救济的概念、特征和种类。
  2.掌握行政复议概念、性质和特征。
  3.掌握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行政复议基本制度。
  4.理解可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的范围、排除行政复议的事项。
  5.理解可一并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规定的范围。
  6.掌握行政复议机关、复议机构与管辖。
  7.掌握行政复议参加人。
  8.了解行政复议的申请与受理。
  9.了解行政复议审理。
  10.掌握行政复议的决定。
  五、行政诉讼
  考试内容
  行政诉讼与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律关系行政诉讼基本原则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与发展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概述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基本框架可诉性行政行为和不作为的特征几类不可诉行为几类特殊行为的可诉性鉴别行政诉讼管辖的概念、种类和确定原则行政诉讼的级别管辖行政诉讼的地域管辖行政诉讼的裁定管辖管辖异议行政诉讼参加人的概念、特征行政诉讼原告行政诉讼被告行政诉讼的共同诉讼人行政诉讼第三人行政诉讼代理人行政诉讼证据概念、种类和分类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行政诉讼的证据规则行政诉讼的证明标准行政诉讼的证据保全诉与诉权起诉和受理行政诉讼一审程序行政诉讼二审程序行政诉讼审判监督程序行政诉讼的诉讼中止、诉讼终结与期间、送达行政诉讼法律适用概述行政审判法律适用的规范审判规范之间的冲突及处理行政诉讼判决的概念、种类和效力行政判决的适用条件行政诉讼的裁定行政诉讼的决定涉外行政诉讼的概念、特征涉外行政诉讼的原则涉外行政诉讼的法律渊源涉外行政诉讼法律规范的适用涉外行政诉讼的期间、期日和送达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特征、意义、种类和条件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与裁判
  考试要求
  1.理解行政诉讼与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律关系、行政诉讼基本原则。
  2.了解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3.理解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概述,掌握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基本框架。
  4.理解可诉性行政行为和不作为的特征,掌握几类不可诉行为,掌握几类特殊行为的可诉性鉴别。
  5.掌握行政诉讼管辖的概念、种类和确定原则,掌握行政诉讼的级别管辖、地域管辖、裁定管辖以及管辖异议。
  6.了解行政诉讼参加人的概念、特征,掌握行政诉讼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以及行政诉讼代理人的相关内容。
  7.了解行政诉讼证据概念、种类和分类,掌握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行政诉讼的证据规则、行政诉讼的证明标准以及行政诉讼的证据保全。
  8.了解诉与诉权,掌握起诉和受理、行政诉讼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行政诉讼的诉讼中止、诉讼终结与期间、送达。
  9.理解行政诉讼法律适用基本内容,了解行政审判法律适用的规范、审判规范之间的冲突及处理。
  10.了解行政诉讼判决的概念、种类和效力,理解行政判决的适用条件、行政诉讼的裁定和决定。
  11.了解涉外行政诉讼的概念、特征,理解涉外行政诉讼的原则、涉外行政诉讼的法律渊源、涉外行政诉讼法律规范的适用、涉外行政诉讼的期间、期日和送达。
  12.了解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特征、意义、种类和条件,理解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与裁判。
  六、行政赔偿
  考试内容
  行政赔偿的概念、特征以及与相关概念区别我国国家赔偿制度的历史发展国家赔偿责任的性质国家赔偿责任的理论基础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行政赔偿范围的含义、制约因素、确定方式和设定标准行政赔偿的侵权行为范围行政赔偿的侵权损害范围行政赔偿请求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行政赔偿费用行政赔偿请求的提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受案与处理行政赔偿诉讼行政追偿程序行政补偿的含义、特征和种类行政补偿的理论基础行政补偿的范围与方式行政补偿的标准与程序
  考试要求
  1.理解行政赔偿的概念、特征以及与相关概念区别,了解我国国家赔偿制度的历史发展。
  2.掌握国家赔偿责任的性质、国家赔偿责任的理论基础。
  3.理解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了解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4.了解行政赔偿范围的含义、制约因素、确定方式和设定标准。
  5.了解行政赔偿的侵权行为范围,理解行政赔偿的侵权损害范围。
  6.掌握行政赔偿请求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理解行政赔偿费用,掌握行政赔偿请求的提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受案与处理。
  7.掌握行政赔偿诉讼、行政追偿程序。
  8.了解行政补偿的含义、特征和种类,理解行政补偿的理论基础。
  9.了解行政补偿的范围与方式,理解行政补偿的标准与程序。
  参考书目: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姜明安北京大学出版社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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