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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大连海事大学035102法律(法学)考研大纲


  考试科目:民法、刑法
  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试卷内容结构:民法50%,刑法50%。
  一、刑法概说
  考试内容:
  刑法概念、性质、渊源、分类;刑法的根据、任务、功能;刑法体系;刑法解释。
  考试要求:
  1.了解--刑法的概念、性质、任务;
  2.理解--刑法的功能;
  3.熟悉并能够运用--刑法解释的各种方法。
  二、刑法的基本原则
  考试内容:
  罪刑法定原则、平等适用刑法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
  考试要求:
  1.了解--平等适用刑法原则;
  2.理解--罪刑相适应原则;
  3.熟悉并能够运用--罪刑法定原则(基本含义、理论基础、派生原则)。
  三、刑法的适用范围
  考试内容:
  刑法的空间效力(概念、属地管辖、属人管辖、保护管辖、普遍管辖、对域外刑事判决的消极承认)、刑法的时间效力(概念、刑法的溯及力)
  考试要求:
  1.理解--刑法的时间效力,特别是溯及力问题;
  2.熟悉并能够运用--刑法的空间效力。
  四、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
  考试内容:
  犯罪概念、犯罪特征、犯罪分类(自然犯与法定犯、亲告罪与非亲告罪等),犯罪构成的概念、犯罪构成要件、构成要件要素的分类(记叙性构成要件要素与规范性构成要件要素、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与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等)。
  考试要求:
  1.了解--犯罪的概念、犯罪构成的概念(中国犯罪构成与大陆法系犯罪论体系的区别);
  2.理解--犯罪的分类,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构成要件要素的分类;
  3.熟悉并能够运用--犯罪的基本特征。
  五、犯罪客体
  考试内容:
  犯罪客体的概念、分类、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关系。
  考试要求:
  本章内容了解即可。
  六、犯罪客观方面
  考试内容:
  犯罪客观方面概述,危害行为(作为、不作为),危害结果(种类、意义),因果关系(概念、认定、与刑事责任的关系),行为的时间、地点、方法
  考试要求:
  1.理解--犯罪客观方面概述,危害结果,行为的时间、地点、方法;
  2.熟悉并能够运用--作为与不作为、因果关系。
  七、犯罪主体
  考试内容:
  犯罪主体概述、自然人犯罪主体(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能力、特殊身份)、单位犯罪主体(概念、特征、处罚原则)。
  考试要求:
  1.理解--犯罪主体概述、单位犯罪的概念、特征;
  2.熟悉并能够运用--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能力、特殊身份、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
  八、犯罪主观方面
  考试内容:
  犯罪主观方面概述、犯罪故意(概念、故意的认识因素与意志因素、种类)、认识错误(概念、事实认识错误、法律认识错误)、犯罪过失(概念、种类)、犯罪的动机与目的、无罪过事件、期待可能性。
  考试要求:
  1.了解--期待可能性、不可抗力事件、意外事件;
  2.理解--犯罪主观方面概述、犯罪的目的与动机、无罪过事件;
  3.熟悉并能够运用--犯罪故意、认识错误、犯罪过失。
  九、正当化事由
  考试内容:
  概述、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其他正当化事由(法令行为、正当业务行为、被害人承诺、自救行为)。
  考试要求:
  1.理解--正当化事由概述、其他正当化事由;
  2.熟悉并能够运用--正当防卫、紧急避险。
  十、犯罪未完成形态
  考试内容:
  概述(概念、与犯罪阶段的关系、犯罪既遂)、犯罪预备(概念、特征、刑事责任)、犯罪未遂(概念、特征、分类、刑事责任)、犯罪中止(概念、特征、分类、刑事责任)。
  考试要求:
  1.理解--犯罪未完成形态概述;
  2.熟悉并能够运用--犯罪既遂形态的类型,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及其处罚原则。
  十一、共同犯罪
  考试内容:
  概念、成立条件(包括不成立共同犯罪的情形)、分类(任意共同犯罪与必要共同犯罪、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与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简单共同犯罪与复杂共同犯罪、一般共同犯罪与特殊共同犯罪)、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及刑事责任(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共同犯罪的特殊问题(共同犯罪与身份、共同犯罪与犯罪形态等)。
  考试要求:
  1.了解--片面共犯、承继共犯、间接正犯的概念;
  2.理解--共同犯罪的概念、分类、共同犯罪的特殊问题;
  3.熟悉并能够运用--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及刑事责任。
  十二、罪数形态
  考试内容:
  概述(概念、区分罪数的标准)、实质的一罪(继续犯、想象竞合犯、结果加重犯)、法定的一罪(结合犯、集合犯)、处断的一罪(连续犯、吸收犯、牵连犯)。
  考试要求:
  1.理解--概述、法定的一罪、处断的一罪;
  2.熟悉并能够运用--实质的一罪。
  十三、刑事责任
  考试内容:
  刑事责任概念、刑事责任的根据、刑事责任的发展阶段和解决方式
  考试要求:
  本章内容了解即可
  十四、刑罚概说
  考试内容:
  刑罚的概念与特征、刑罚目的(概念、特殊预防、一般预防)
  考试要求:
  1.理解--刑罚的概念与特征;
  2.熟悉并能够运用--刑罚目的。
  十五、刑罚的体系与种类
  考试内容:
  概述(刑罚体系、刑罚种类)、主刑(特点、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特点、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非刑罚处理方法。
  考试要求:
  1.了解--概述、主刑与附加刑的特点、非刑罚处理方法;
  2.理解--管制、拘役、没收财产、驱逐出境的基本内容;
  3.熟悉并能够运用--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的基本内容。
  十六、刑罚裁量
  考试内容:
  量刑概述(概念、量刑原则)、量刑情节(概念、法定量刑情节、酌定量刑情节、量刑情节的适用、累犯、自首、坦白、立功)、量刑制度(数罪并罚、缓刑)。
  考试要求:
  1.了解--量刑概述及原则、酌定量刑情节、量刑情节的适用;
  2.理解--数罪并罚的概念、原则、适用;
  3.熟悉并能够运用--累犯、自首、坦白、立功、缓刑。
  十七、刑罚执行
  考试内容:
  行刑概述(概念、原则)、减刑、假释。
  考试要求:
  1.理解--行刑的概念、原则;
  2.熟悉并能够运用--减刑、假释。
  十八、刑罚消灭
  考试内容:概述(概念、刑罚消灭事由)、时效(概述、追诉时效的期限、延长、中断)、赦免(概念、种类)
  考试要求:
  1.了解--刑罚消灭概述;
  2.理解--赦免的概念与种类;
  3.熟悉并能够运用--追诉时效的期限、延长、中断。
  十九、刑法各论与刑法总论的关系
  考试内容:刑法各论与刑法总论的关系、各论对刑法总论的作用,刑法分则的体系、犯罪的分类排列、犯罪分类排列的依据,具体犯罪条文的构成(罪状、罪名、法定刑)
  考试要求:
  1.了解--刑法分则的体系、犯罪的分类排列、犯罪分类排列的依据;
  2.理解--刑法各论与刑法总论的关系、各论对刑法总论的作用;
  3.熟悉并能够运用--具体犯罪条文的构成(罪状、罪名、法定刑)。
  二十、危害国家安全罪
  考试内容:
  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概念及基本特征
  考试要求:
  本章内容了解即可
  二十一、危害公共安全罪
  考试内容: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基本特征,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种类及犯罪构成,安全事故类犯罪的种类及犯罪构成
  考试要求:
  1.了解--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基本特征;
  2.熟悉并能够运用--安全事故类犯罪的种类及犯罪构成。
  二十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考试内容: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概念、种类及各种常发罪的基本特征及刑事责任
  考试要求:
  1.了解--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概念、种类;
  2.熟悉并能够运用--走私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罪名及犯罪构成。
  二十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考试内容: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概念及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绑架罪、拐卖妇女儿童罪、刑讯逼供罪的基本特征
  考试要求:
  1.了解--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概念及构成;
  2.熟悉并能够运用--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绑架罪、拐卖妇女儿童罪、刑讯逼供等罪的司法运用。
  二十四、侵犯财产罪
  考试内容:
  侵犯财产罪的概念及各常发罪的构成要件
  考试要求:
  1.了解--侵犯财产罪的概念及特征
  2.熟悉并能够运用--盗窃罪、抢劫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及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司法运用。
  二十五、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考试内容: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概念及各常发罪的构成要件
  考试要求:
  1.了解--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概念及特征
  2.熟悉并能够运用--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赌博罪、污染环境罪及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司法运用。
  二十六、危害国防利益罪
  考试内容:
  危害国防利益罪的概念及基本特征
  考试要求:
  本章内容了解即可
  二十七、贪污贿赂罪
  考试内容:
  贪污贿赂罪的概念及各罪的构成要件
  考试要求:
  1.了解--贪污贿赂罪的概念及特征;
  2.熟悉并能够运用--贪污罪、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司法运用。
  二十八、渎职罪
  考试内容:
  渎职罪的概念及构成,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及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的构成要件
  考试要求:
  1.了解--渎职罪的概念及构成特征;
  2.熟悉并能够运用--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及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的构成要件及司法运用。
  二十九、军人违反职责罪
  考试内容:
  军人违反职责罪的概念及基本特征
  考试要求:
  本章内容了解即可
  参考书目:
  《刑法学》高铭暄 马克昌 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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