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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考研推荐免试作办法

 四、审批及复试
  1.各院系负责接收推免生的申请材料,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者及时发出复试通知,组织所有符合条件的推免生进行复试。
  2.批准参加复试的学生按规定时间到申请院系参加复试,复试内容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科目及参考书目参见所申请专业统一入学考试中的复试科目。
  3.各院系为拟接收考生出具接收函。
  4.申请人收到我校的接收函后,需尽快向推荐学校获取报考校验码,于教育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10月10-31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进行网报,并于教育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11月10-14日)到报名点现场确认信息、采集照片(报名点的选择以网报公告为准)。未参加网上报名、交纳报名费、现场信息确认、现场摄像的,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注:按教育部规定,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统考。获准接收的推免生如同时报考统考生(以现场确认的信息为准),视为自愿选择参加全国硕士统考,取消其推荐免试资格。
  5.被接收的校外推免生,于11月25日前将“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和“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寄至研招办。
  6.按照京发改[2008]1974号文件规定,所有参加复试的推免生,每人交纳复试费100元。复试费由院系在考生复试时收取,汇总后经研招办上交学校财务处统一管理。
  7.具体复试事宜请与所申请院系联系。(院系联系方式见附件一)
  五、复审
  入学时我校还将进行录取资格复审。复审中如发现申请人有下列问题之一者,则取消申请人的入学资格。
  1.未能获得毕业证书;
  2.申请材料存在伪造现象或者申请人故意隐瞒了有可能影响其录取的信息;
  3.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所列不予录取的情况。
  六、通讯地址:
  校本部:北京市丰台区张家路口121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70
  联系电话:************
  校内地址:博纳楼341室
  学院联系人电话
  经济学院赵老师83951011
  劳动经济学院武老师83951852
  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任老师83951327
  财政税务学院郭老师83952254
  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薛老师83952250
  法学院宿老师83952126
  工商管理学院贾老师83952336
  马克思主义学院刘老师83952144
  统计学院王老师83951031
  会计学院杨老师83952395
  金融学院蔡老师83952273
  信息学院闵老师83952673
  外语系陈老师8395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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