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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考研推荐免试作办法

 四、申请程序
  1、接收材料时间为2013年10月8日之前。请推免生下载《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并尽早将相关材料发送邮件或直接交至申请院(系)。
  2、学院(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书面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推免生,由各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发出面试通知,收到面试通知的推免生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学生证等相关材料参加复试,择优录取。
  3、复试采用面试方式,主要考察推免生的外语听力、口语,专业素质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内容。复试成绩总分100分,外语听力、口语占20%,专业素质能力等内容占80%。
  4、复试通过者,在收到由研招办签发的接收函后,需尽快向推荐学校获取报考校验码,于教育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10月10-31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进行网报,并于教育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11月10-14日)到报名点现场确认信息、采集照片(报名点的选择以网报公告为准)。未参加网上报名、交纳报名费、现场信息确认、现场摄像的,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注:按教育部规定,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统考。获准接收的推免生如同时报考统考生(以现场确认的信息为准),视为自愿选择参加全国硕士统考,取消其推荐免试资格。
  5、推免生最终在教育部网报系统中所填专业必须与接收面试通过的专业一致(如果出现不一致的情况,任何时间一经查出,取消录取资格),并且专业在报名时一经确定,后期一律不予更改。
  6、被接收的推免生,于11月25日前将“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和“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寄至研招办。
  7、按照京发改[2008]1974号文件规定,所有参加复试的推免生,每人交纳复试费100元。复试费由院系在考生复试时收取,汇总后经研招办上交学校财务处统一管理。
  8、具体复试事宜请与所申请院系联系。(院系联系方式见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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