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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政治考察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公安部统一要求,报考我校公安专业考生在复试前须参加生源地公安厅(局)组织实施的政治考察,未通过政治考察的,不得参加复试。现就2020年政治考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流程

  (一)提交考察信息

  1.应届毕业生

  下载《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在校表现考察表》(见附件),填写个人信息,交本科院校作出考察意见后,于4月15日前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47.105.75.197:8283/ASPX/Student/StuLoginJM.aspx),提交个人有关信息及考察表扫描件,并于4月20日前将考察表原件邮寄至我校研招办(仅限中国邮政EMS)。

  2.往届毕业生

  4月15日前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网址同上),提交个人有关信息。

  (二)生源地公安厅(局)实施政治考察

  复试名单确定后,我校将进入复试范围考生信息发送至生源地公安厅(局),由生源地公安厅(局)组织实施考察,并作出考察意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我校将不予录取。

  二、提交政治考察信息考生范围

  (一)报考公安学一级学科下治安学、侦查学、犯罪学、公安管理学等4个专业,且初试总分315分以上的普通计划、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考生,及初试总分245分以上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

  (二)报考公安技术一级学科下刑事科学技术、安全防范工程、交通管理工程、网络空间安全执法技术等4个专业,且初试总分265分以上的普通计划、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考生,及初试总分245分以上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

  (三)已被我校录取的公安学一级学科下治安学、侦查学、犯罪学、公安管理学等4个专业,公安技术一级学科下刑事科学技术、安全防范工程、交通管理工程、网络空间安全执法技术等4个专业的2020年推荐免试考生;

  (四)满足《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规定,符合加分条件、加分后可达到上述分数的考生(4月10日前将个人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研招办邮箱)。

  三、其他事项

  (一)政治考察是公安院校研招工作的必要环节,请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误填、漏填导致考察不合格的,我校将不予录取;考生瞒报信息一经发现的,我校将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考察信息的,我校将视其为放弃复试资格。

  (三)考生勿将考察表信息拍照截图后在微信、微博等互联网公共媒体上公开传播,一经发现,我校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四)考生生源地省份原则上为考生本科入学前(高考时)户籍所在省份;本科毕业后参加工作的,且户籍已迁移至工作地的,生源地为工作地所在省份。

  (五)考生家庭成员指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包括有共同生活经历的养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未婚兄弟姐妹(包括有共同生活经历的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主要社会关系指祖父母、外祖父母、已婚兄弟姐妹。

  (六)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及微信公众号(公大研招办)信息发布。如有疑问,可通过电子邮件(yzb@ppsuc.edu.cn)与我校联系。

  (七)我校研招办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收件人:研招办;邮编:100038;电话:(010)83903086。

  特此通知。

  (责编:研招办)

  附件【1.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在校表现考察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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