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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昌吉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公告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要求,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感染风险,经我校研究决定,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需提前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一、考生参加远程复试所需设备、环境及相关要求

  考生需提前准备好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复试前按各自招生系(院)通知要求进行设备测试工作,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

  1、考生需要准备可以支撑“双机位”运行的硬件。用于面试的设备有:一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摄像头、麦克风;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有:一部手机和手机支架。

  2、设备安装调试。一台设备(第一机位)从正面拍摄,放置在距离本人30cm处,另一台设备(第二机位)从考生侧后方45°距离本人30cm处拍摄,确保第一机位和第二机位分别从考生面前和身后完整拍摄到考生全身,复试组教师能够从第二机位清晰看到第一机位屏幕。如下图所示:



  3、网络运行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考生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须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考试进行中须关闭移动设备录屏、音乐、铃声、闹钟等可能影响正常复试的应用程序。

  4、独立的复试房间,灯光明亮、安静、不逆光。考生应当选择独立、可封闭的空间,确保安静整洁,复试期间严禁他人进入考试独立空间。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

  5、远程复试平台为“钉钉视频会议平台”,考生需提前下载相关软件,各招生系(院)提前2天通知考生复试时间,并提前与考生连线调试设备,且说明考试纪律及要求。

  6、考生需保持素颜、穿着得体;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戴耳饰。

  二、参加远程复试考生需准备的证件及用品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本人初试准考证原件。

  3、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若干。

  4、学院要求准备的其他考试用品。

  三、参加远程复试考生需提交复试的有关材料

  1、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开始前两天将相关证件扫描件及照片等材料以“姓名+考号+报考专业”命名、打包压缩,发送到指定邮箱:76179674@qq.com,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未经资格审查擅自参加复试者,复试成绩无效。考生须交验审查的证件如下:

  (1)应届本科毕业生需分别拍摄清晰正脸手持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的照片(照片为JPG格式,5M以内);

  (2)往届毕业生需分别拍摄清晰正脸手持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照片(照片为JPG格式,5M以内);

  (3)以上所有相关证件扫描件。

  (4)下载并手写签名《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一:昌吉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提供扫描件,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2、考生基本情况介绍

  考生需提前准备一段2分钟的自我介绍视频录制资料(视频格式为MP4,50MB以内),以“姓名+考号+报考专业”命名、打包压缩,复试开始前两天发送至邮箱:76179674@qq.com。

  3、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一志愿考生,除提交以上两项材料,还需将户籍证明及相关定向就业材料发送至邮箱:76179674@qq.com。

  四、复试内容及办法

  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面试和专业课线上考查两部分。

  1、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核考生政治素养、心理素质、专业基础能力及外语应用能力等(各招生系院须指定专人加强对考生进行政治审查和心理测试),赋分采用百分制,面试时长不少于10分钟。

  2、专业课线上考查采用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方式,以综合性开放性试题为主,旨在考查考生的学科知识及专业水平,赋分按科目采用百分制,考查时长不少于20分钟。

  3、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上述复试内容外,还须加试专业课线上考查。加试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成绩须合格。

  4、各招生系院在复试环节,可自主确定外语听力以及口语测试形式,明确分值、作为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的一部分计入复试总成绩,不单独列项计分。

  5、为保证复试的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复试过程将全程录音录像。

  6、复试专业课线上考查内容

序号

专业(方向)

复试科目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1

材料与化工

1.专业英语

1.功能材料(材料方向)

2.材料研究方法(材料方向)

2.材料科学基础或物理化学

3.化学反应工程(化工方向)

4.化工热力学(化工方向)

2

学科教学(语文)

1.语文课程与教学论

1.现代文学

2.语言综合

2.汉语写作

3

学科教学(数学)

1.高等数学

1.数学分析

2.线性代数

2.高等代数

  参考书目:

  (1)材料与化工

  《材料科学基础》胡赓祥主编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二版

  《物理化学》南京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同等学力加试:

  《功能材料导论》李延希张文丽主编中南大学出版社

  《无机非金属材料测试方法》杨南如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

  《化学反应工程》陈甘棠著化学工业出版社2007年第三版

  《化工热力学》冯新主编化学工业出版社2009年

  (2)学科教学(语文)

  《语文课程与教学论》《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版)》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2017年版)》人民教育出版社2018年;《中学语文课程与教学设计》靳健、马胜科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年;《汉语史稿》中华书局出版社2004年。

  同等学力加试:

  《中国现代文学史(1917-2013)》朱栋霖高等教育出版社;《文学理论教程》童庆炳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年;《现代写作教程》董小玉高等教育出版社。

  (3)学科教学(数学)

  《高等数学》(第六版)上、下册同济大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线性代数》(第四版)赵树嫄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

  同等学力加试:

  《数学分析》(第五版)上、下册刘玉琏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高等代数》(第五版)张禾瑞、郝鈵新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五、复试时间安排

序号

专业(方向)

一志愿拟复试时间

调剂考生拟复试时间

1

学科教学(语文)

5月15日

第一批:5月22日

第二批:5月24日

2

学科教学(数学)

5月15日

第一批:5月22日

第二批:5月28日

3

材料与化工

5月15日

第一批:5月22日

第二批:5月27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将在昌吉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六、体检

  根据疫情防疫工作的要求,确保人员健康安全,考生须在当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考生下载并打印《昌吉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体检表》(附件二:昌吉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体检表.doc),在拟录取公示后7日内扫描体检表并发送至邮箱:76179674@qq.com,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调剂

  1、基本要求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学院接收符合二类地区初试分数线要求,且一志愿报考专业与我院所招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考生进行调剂。

  2、调剂办法

  各招生专业(方向)在优先保证第一志愿合格生源录取的基础上,结合调剂基本要求与调剂工作实际,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各接收调剂的招生系(院)可在学校制定的调剂基本要求及调剂名单遴选原则的基础上,自行设定非歧视性的附加条件。

  我校调剂工作均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不接受系统外的任何申请。具体缺额信息将通过调剂系统发布。

  八、录取

  1、总成绩核算方式

  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为500分,复试成绩由综合素质面试和两门专业课线上考查组成,各100分,总分300分。初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62.5%,复试成绩占37.5%。同等学力科目不计分,但需合格。具体核算方式见下表:

初试成绩(500分)

复试成绩(300分)

总成绩

权重比

统考

科目1

统考

科目2

专业

课1

专业

课2

面试

专业

课1

专业

课2

初试

+复试

初试62.5%

复试37.5%

100

100

150

150

100

100

100

800

  2、总成绩排名方式

  各招生系(院)在复试结束后,要将考生的复试成绩汇总至研究生处,由研究生处按照专业(方向)计算考生总成绩和排名上报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原则上先录取一志愿上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3、拟录取名单公示

  经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的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正常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未经公示及“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九、远程复试注意事项及其他

  1、考生应按照学院通知的复试时间准时参加远程在线复试的备考,无特殊原因未按照考务人员通知时间到场备考的,迟到20分钟以上或复试过程中未经考务工作人员同意擅自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2、复试过程中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考生要认真阅读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昌吉学院发布的复试相关信息。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与我院复试相关的内容;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十、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994-232773918690886678

  咨询部门:昌吉学院研究生处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世纪大道南段9号,83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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