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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长春大学考研复试实施办法


  2.思想品德面试: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每名考生思想品德面试时间不得低于10分钟。
  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面试记录由各学院保存3年。
  (三)加试
  同等学力和跨专业考生参加统一复试后,按招生目录中要求的科目加试两门本专业主干课。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加试科目笔试时间为2小时,每门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作为录取时参考。
  七、成绩核算及录取原则
  复试总分低于180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总分在180分以上者,将初试总成绩500分和复试总成绩300分折算成百分制后进行加权处理得考生总成绩,即将初试总分除以5乘以55%,将复试总分除以3乘以45%,相加后为考生总成绩。录取时按考生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计算公式: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0.55+(复试成绩总分/3)×0.45
  八、调剂流程
  1.3月25日调剂系统开通后,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凭本人帐号和密码进入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2.我校会于48小时内确定是否接收调剂并发放复试通知。
  3.我校同意接收后,考生应于24小时内,重新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确认同意到我校参加复试。
  4.登陆我校网站,查看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及复试通知,按复试科目复习,准备参加复试。
  5、复试结束后,我校会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拟录取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应于24小时内接受待录取,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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